吾友且當孜孜行其所知,未當與人辯論是非。辯論是非以解人之惑,其任甚重,非吾友之責也。不與之論,他日卻自明白。今欲遽言之,只是強說,自加惑亂耳。
二
此心之靈,此理之明,豈外爍哉?明其本末,知所先後,雖由于學,及其明也,乃理之固有,何加損于其間哉?
卷七 與詹子南類別︰子部
作者︰宋•陸九淵 書名︰象山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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