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張釋之謂今法如是

類別︰子部 作者︰宋•陸九淵 書名︰象山語要

    張廷尉當渭橋下驚乘輿馬者以罰金,文帝怒,張廷尉爭以為不可更重,是也。然謂「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方其時,上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輕重」,則非也。廷尉固天下平也,天子獨不可平乎?法固所與天下公共也,苟法有不善,為廷尉者豈可不請之天子而修之,而獨曰今法如是,可乎?

    虞書曰︰「宥過無大。」周書曰︰「乃有大罪,非終,乃為眚災,適爾,既道及厥辜,時乃不可殺。」縣人聞蹕匿橋下久,謂乘輿已過而出,至于驚馬,假今有敗傷,亦所謂有大罪非終,乃為眚災適爾,是固不可殺。釋之不能推明此義,以去文帝之惑,乃徒曰法旭是。此後世所以有任法之弊,而三代政刑所從而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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