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見者必以贄,今世之贄以文。文之作,所以道進見之意,當介紹之辭,而其蔽至于苟為之說。恭敬者,君子之道,非是無以為禮。
夫無根苟作之說,叢雜彩繡之文,則僕之所不能;夷倨慢囗,足恭謬敬,則僕之所不敢。
某七歲讀書,……二十四以書見先達李公,今經略廣西者,書辭才百余言,而李公嘉之。是歲,實新天子即位,頒科詔,而某獨無應書之意。李公以為不可。乃以向為舉子業示李公,亦謂為能,其秋竟就試中選。
習俗之禮,凡于官于是者,無問其與舉選之事與否,中選者均往謝焉,退又為啟以授之曰大謝。
某竊以為舉送公也,從而謝焉私也。謝之號固不可,求其所為謝之文讀之,于心甚不安,故獨不敢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