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治家 娶醮婦宜慎
類別︰子部 作者︰清•汪輝祖 書名︰
雙節堂庸訓
婦人義止從一,故能以夫為天。既已貳之,婦德乖矣,分不宜娶,不待智者而知也。然或家貧而不能備禮,或喪耦而已近衰年,非醮婦莫為之室者,欲延祧祀不得不權宜遷就,大非幸事。此與室女有間,盡可從容訪問,以家貧性順,無子女者為尚。不然,慎母草草。至貪其媵資,尤為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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