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儒者,以授徒為第一事。弟子終身北面,禮至重,品至崇,須令弟子曉然于為人之本,不僅在文藝也。然文藝亦斷不可荒。有種不自愛重之人, 然擁皋比,談經史,于主者前高自位置,而教其弟子則惟恐不稱主者之旨。
遇有所作,私為刪潤,以誑其父兄,此固不足污人齒頰。即不至是,而約敕不嚴,縱弟子之肆;課程不密,長弟子之惰。所誤何可勝道?大概二十歲內讀書、為人俱要立定基址。一過二十,不特寒 子弟多內顧之憂,不能專心鍵戶;即富貴兒郎,亦有婚宦牽率。自五、六歲至二十歲,全在為之師者範之以正,誨之有方。
凡人相處,不合則離。惟師席必終一年之局。韶光如水,禁得拋荒幾個一年?且父兄既將子弟付托師長,勢不復身親考校。師長荒之,則竟就荒,可乎不可?弟子材質不同,造就匪易。聰明者,必當成之于學;頑鈍者,亦宜曲為誘勵,令多讀數卷書,省識為人之分,庶幾不負師長之任。
曩讀《曲 舊聞》,屯留王誥,少應進士舉,家貧,訓幼學為業。屢取鄉薦,而于省試不利。每赴省試,必夢胡僧謂曰︰“君此行徒虛耳。君骨相雖主有才,而不應得祿位。壽可過耳順。外是非余所知也。”年五十余,又將赴省試。夢前僧相賀曰︰“君是舉必登第無疑。”夢中詰之曰︰“師向語我不當得祿位,今何雲登第也?”
僧曰︰“以君教導童子用心篤摯,不負其父母所托。為有陰德,故天益君算,報君以祿位。”因引至一官府,指庭下所陳樂器曰︰“君記之,異時當自悟也。”時範蜀公方獻新樂,詔于廷和殿案試。誥意廷試必問樂,凡古今樂事無不經意。試賦題為《“樂調四時”和“遂預正奏”》。名于馬涓榜下。賜第歷官數任,以奉議郎致仕,年至七十有七。
近又見稗官載︰武進有老學究教讀數十年,勤懇不倦。乾隆辛酉元日,鄰叟夢文昌司命甄別新科舉人名次,一生以行玷應黜,司命難其選補,旁一神曰︰“某學究可。”司命曰︰“學問欠優。”神曰︰“某教讀認真,不誤人子弟。”司命曰︰“若是,可矣。”果于是年江南鄉試中式。循是以思,不負子弟之父母者,德可奪命。彼素行無他玷而終絀于試者,得毋有誤人子弟之愆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