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名節

類別︰子部 作者︰清•別樵居士 書名︰家庭寶筏

    婦女一生大事。只重節字。亂了他。使他失節。瓦破豈能重完。歷觀鄉會題名全錄。與夫子孫昌大之家。稽其先世。凡屬節孝者居大半。可見天之報節孝者。吉慶加厚。則天之報破節者。宜其禍殃獨厚矣。

    女子以貞節為重。一與之齊。終身不改。稍有不謹。則父母國人皆賤之。若男子則喪偶可以繼室。無子可以買妾。此亦于妻妾之道則然。至于外交。則同一失身。與女子何殊哉。且男子之所以姑從末減者。亦謂士有百行。學問之造就。功名之建樹。足以自表見者正多。非如婦女。縱極賢能。不出戶外。故不以一眚而遽掩之也。然與其積功累行。冀蓋愆于異日。何如繩趨矩步。早戒慎于平時。且試捫心自揣。何者果足以表見。即使異日德業聞望實足顯著一時。其隱微之地。負慚于衾影者。不已多乎。欲勉為完人者。宜早自攝其身心也。

    帷簿不修。終身不齒。女子之失節固然矣。而在男子。孽由自作。又豈可逭乎。未得之前。役志勞神。足以遘疾。方接之頃。逢凶觸怒。足以戕生。既合以後。風聲敗露。穢跡彰聞。小則被議。輿論共忿。大則構訟。家道中衰。此其顯然者也。冥冥之中。削其功名。除其祿秩。減其壽算。斬其宗嗣。斯時巧笑之倩。不能裨益我也。美目之盼。不能挽救我也。美人安在。好事成空。雖懲未遠者。幸一息之尚存。而諫已往者。痛百身之莫贖。又況良時易邁。後運不齊。正恐一蹶不振。心志頹喪。迄用無成。終歸墮落。人慎堅守其始基。毋致嗟于末路也。

    黃藜乙閨箴曰。婦人淫孽。終身不可湔浣。故為處女者。守身如玉。容不得半點瑕疵。倘有丑行。于歸之夕。何顏對夫。知而被出。連累父母受辱。此身必致流落。即或夫家顧惜體面。隱忍不發。必為丈夫鄙賤。廢棄終身。其已嫁者。或丈夫愚丑可厭。或時常出外。亦當義命自安。萬勿為人誘騙。倘遇狂且。當下投梭峻拒。即言語眉目。稍一涉邪。以後不可再見。若有形跡。竟告于丈夫。自然不敢再犯。斷不可含羞不發。致狂且認為允許。壞事不小。況彼浮浪子弟。佔了便宜。口頭定然不謹。婦人自謂至密。不知街坊里巷。有如目睹而傳播之矣。玷辱家門。甚至斷送性命。陰律婦人犯淫。永墮畜生道。其可為失身無恥之事乎。 又曰。婦女邪淫。每由三姑六婆乳媼侍兒所誘。或由孌童俊僕出入內室。及男親女戚往來宿歇。並入寺游山參僧禮道而起。為夫若婦者。嚴行禁絕。邪淫之竇。亦少塞矣。尤在男子不狎孌童。不私僕婢。使床笫之間。情好無間。且平日語言舉止。毫無褻慢。淫艷之書。不置案頭。一以古今節烈之事。演述化導。令所見所聞皆有規矩。此又端本澄源之道也。

    女人一生名節。自為處子始。如乘其無知。設計圈誘。是恣我片刻之欲。而損人終身之操。後來婚嫁。便為殘體。使其父母暗傷體面。夫家現被丑名。縱使臨婚混過。隱微常覺羞慚。即能教子成家。大節終歸虧損。苟遇曾經知識。不覺兩下赧顏。便令貞守一生。已是清白玷污。豈不于女可恨可惜。于男罪大惡極也哉。

    人不幸少年夭折。臨終之時。丁寧系戀。惟願其妻守我門風。生死無二。以相慰于地下。所以守節之婦。上天必昌大其子孫。朝廷必表揚其名節。最宜哀敬而保護之。若欺侮設誘。不獨生者含羞陽世。死者尤痛恨九泉。試想生人之耳目可瞞。亡靈之知識曷逭。暗昧之中。何等可懼。敢逞吾私于頃刻乎。

    溫氏母訓曰。寡婦不禁子弟出入房閣。無故得謗。盛飾容儀。無故得謗。屢入寺燒香看台戲。無故得謗。嚴刻僕隸。菲薄鄉黨。無故得謗。 守志之婦。惡逸好勞。晏眠早起。忙忙地無一刻空閑。貧也不知愁。富也不知樂。便是鐵石手段。若有半晌偷閑。到老終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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