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集 家法 祭礼畧 时祭

类别:子部 作者:元·佚名 书名: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用仲月〕

    孟春下旬之首。择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

    温公曰。王制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注祭以首时。荐以仲月。今国家惟享太庙用孟春。自周六庙濮王庙皆用仲月。以此私家不敢用孟春

    高氏曰。何休曰。有牲曰祭。无牲曰荐。大夫牲用羔。士牲用豚。庶人无常牲。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鴈。取甚新物相宜。凡庶馐不踰牲。若祭以羊。则不以牛为馐也。今人鲜用牲。唯设庶馐而已

    文公曰。凡祭主于尽敬爱之道。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筯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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