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專心第五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弘謀 書名︰教女遺規

    禮,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違,夫故不可離也。行違神,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得夫之意,是謂永畢;和諧畢世。失意一人,失夫之意。是謂永訖。訖,止也。夫婦乖離。盡于此也。”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潔,耳無妄听,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會群輩,無看視門戶,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听邪偷,入則亂發壞形,出則窈窕作態,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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