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憲宗嘉崔群讜直,命學士自今奏事,必取群連署,然後進之。群曰︰“翰林舉動,皆為故事。必如是,後來萬一有阿媚之人為之長,則下位直言無自而進矣。”遂不奉詔。
上御文華殿,召劉大夏諭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商榷,又以非卿部內事而止。今後有當行當罷者,卿可以揭帖密進。”大夏對曰︰“不敢。”上曰︰“何也?”大夏曰︰“先朝李孜省可為鑒戒。”上曰︰“卿論國事,豈孜省營私害物者比乎?”大夏曰︰“臣下以揭帖進,朝廷以揭帖行,是亦前代斜封、墨敕之類也。陛下所行,當遠法帝王,近法祖宗,公是公非,與眾共之,外付之府部,內咨之閣臣可也。如用揭帖,因循日久,視為常規。萬一匪人冒居要職,亦以此行之,害可勝言?此甚非所以為後世法,臣不敢效順。”上稱善久之。
〔馮述評〕
老成遠慮,大率如此,由中無寸私、不貪權勢故也。
【譯文】
唐憲宗嘉許崔群(武城人,字敦詩)正直無私,命令學士(學士院中以文學語言參謀諫諍的官吏)以後有事上奏,要取得崔群的簽名,才能呈上。
崔群說︰“翰林(唐宋時內廷供奉之官)的舉動都將成為後代的事例,如果這樣做,萬一後來有阿諛諂媚的人當首長,那麼在下位的直言者就無從進言了。”于是不接受詔令。
明英宗親臨文華殿,召見劉大夏,告訴劉大夏說︰“朕偶爾有辦不了的事,常想召你來商議,又往往因為不屬于你兵部範圍的事而打消了念頭,今後有該實行、該罷除的事,你可以直接以密件的形式呈上來。”
劉大夏回答說︰“不敢。”
英宗說︰“為什麼?”
劉大夏說︰“前人李孜省的事可以借鑒。”
英宗說︰“你是為了議論國事,怎麼可以和李孜省損人利己的行為相比呢?”
劉大夏說︰“微臣上呈密件,朝廷推行密件,慢慢成了規矩,就像前代所行用墨筆書寫的非正式詔令一樣,容易讓壞人鑽空子。陛下的作為,應當向古代的英明的帝王學習,或效法近代的祖宗。公事的是非,要和群臣公開討論,然後,對外的交給樞密院或兵部處理,對內的和大學士商量就可以了。如果用密件,時日一久視為常規,萬一有匪人冒居顯要的職位,也實行這種方法,禍害不可勝言。這實在不能做後世的常法,微臣不敢照辦。”
英宗听了之後,不停地稱贊他。
〔馮評譯文〕
老成人謀慮的深遠,大抵如此,這是由于胸中沒有一點私心,不貪權勢的緣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