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仲微初為莆田尉,署縣事。縣有誦仲微于當路,而密授以薦牘者,仲微受而藏之。逾年,其家負縣租,竟逮其奴,是人有怨言。仲微還其牘,緘封如故。是人慚謝。
【譯文】
宋朝人陳仲微(高安人,字致廣)初任莆田縣尉,署理縣府的事。
縣里有人在當權的大官前稱贊陳仲微,私下給他一封推薦函,要他去拜見,陳仲微收下後並未使用。
一年後,這個人家里欠縣府租稅,縣府逮捕了他的家奴。這個人頗有怨言,陳仲微就把那封推薦函還給他,還是完封如故的。他不禁慚愧得當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