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侯。一日侍宴北園,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于駕前,忿爭失儀。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明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復省。”
〔馮述評〕
以狂藥飲人,而責其勿亂,難矣!托之同醉,而朝廷之體不失,且彼亦未嘗不知警也。
【譯文】
孔守正(浚義人)任殿前都虞侯(武官名,掌管殿前侍衛及步騎指揮的名籍及訓練政務)。有一天,在北園侍候宋太宗宴飲。孔守正大醉,與王榮(定州人)在太宗面前議論邊塞戰功的事,一時忿怒爭吵而失態。左右侍臣請求把他們交付官吏處置,太宗不許。
第二天,兩人一起到殿廷請罪。太宗說︰“朕也喝得大醉,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了。”
〔馮評譯文〕
給人喝酒而規定他不能亂性是很難的。假稱一起喝醉,就可以不失朝廷的體統,而且他們也未嘗不知道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