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國初,吳履〔字德基,蘭溪人〕為南康丞。民王瓊輝仇里豪羅玉成,執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勝恚,集少年千余人,圍瓊輝家,奪之歸。縛瓊輝,道 之,瀕死,乃釋去。瓊輝兄弟五人庭訴,斷指出血,誓與羅俱死。履念,獄成當連千余人,勢不便,乃召瓊輝,語之曰︰“獨羅氏圍爾家耶?”對曰︰“千余人。”曰︰“千余人皆辱爾耶?”曰︰“數人耳。”曰︰“汝憾數人,而累千余人,可乎?且眾怒難犯,倘不顧死,盡殺爾家,雖盡捕伏法,亦何益于爾?”瓊輝悟,頓首唯命。履乃捕 者四人,于瓊輝前杖數十,流血至踵。命羅氏對瓊輝引罪拜之。事遂解。
〔馮述評〕
此等和事老該做,以所全者大也。
葉公南岩刺蒲時,有群哄者訴于州。一人流血被面,經重創,胸幾裂,命且盡。公見之惻然,時家有刀瘡藥,公即起入內,自搗藥,令舁至幕廨,委一謹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視之,勿令傷風。此人死,汝輩責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審核,收仇家于獄而釋其余。一友人問其故,公曰︰“凡人爭斗無好氣,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償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干證連系,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斗毆罪耳。且人情欲訟勝,雖于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幾,傷者平而訟遂息。
〔馮述評〕
略加調停,遂保全數千人、數千家,豈非大智?
【譯文】
明朝初年,吳履(字德基,蘭溪人)為南康丞(守、尉的屬僚)。有個名叫王瓊輝的百姓仇視里中的豪族羅玉成,竟捉住他的家人加以鞭打羞辱。羅玉成的佷子玉汝非常生氣,聚集了一千多個少年,包圍王瓊輝家,把他捉走,綁在路上鞭打,直到性命垂危才放了他。
王瓊輝的兄弟五人一起跑到衙門控告,他們切斷手指,流血發誓要和羅玉汝玉石俱焚。
吳履想到如果訟案成立,將連累一千多人,實在不好。就召王瓊輝來告訴他說︰“只有姓羅的人包圍你家嗎?”
回答說︰“一千多人。”
“一千多人都羞辱你嗎?”
“動手的只有幾個人。”
“你恨幾個人,而要連累一千多人嗎?而且眾怒難犯,如果他們也不顧性命殺光你全家人,雖然把他們捉來全部處死,對你又有什麼好處?”
王瓊輝領悟了,叩頭從命。
吳履就把動手鞭打王瓊輝的四個人抓來,在王瓊輝面前杖打數十下,打到流血,又命令羅玉成對王瓊輝謝罪道歉,事情于是得到解決。
〔馮評譯文〕
這種和事佬該做,因為顧全了大局。
葉南岩任蒲州刺史時,有一群人哄鬧著到州府來控訴,其中一人血流滿面,受了重傷,胸部幾乎裂開,性命危在旦夕。
葉南岩見了心生憐憫,當時家中有刀瘡藥,就入內自己搗藥,命人將傷者抬入官署,交給謹慎忠厚的差役及幕僚,說︰“好好照顧他,不要讓他傷風,他死了就是你們的責任。也不要讓他的家人靠近。”
然後略加審問,把傷者的仇家收押入獄,其余的人釋放。
有一個朋友問他為何如此處置,葉南岩說︰“凡人互相毆斗一定沒有好氣。這個人不立即救護,必死無疑;人一死,就要一人償命,會使別人的妻子變成寡婦、兒子變成孤兒。索取證據必定牽連很廣,不止一人家破人亡。這個人如果痊愈,只是一件毆斗的案子罷了。想勝訴是人之常情,雖然對骨肉也會甘心加害,所以我不使他的家人接近他。”
不久,傷者痊愈,而訟案也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