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智部迎刃卷四 191、王欽若

類別︰子部 作者︰馮夢龍(明) 書名︰智囊全集

    【原文】

    王欽若為亳州判官,監會亭倉。天久雨,倉司以米濕,不為受納。民自遠方來輸租者,深以為苦。欽若悉命輸之倉,奏請不拘年次,先支濕米。〔邊批︰民利于透支,必然樂從。〕太宗大喜,因識其名,由是大用。

    〔馮述評〕

    紹興間,中丞蔣繼周出守宣城,用通判周世詢議,欲以去歲舊粟支軍食之半。群卒惡其陳腐,橫梃于庭,出不遜語。僉判王明清後至,聞變,亟令車前二卒傳諭雲︰“僉判適自府中來,已得中丞台旨,令盡支新米。”群囂始息。然令之不行,大非法紀。必如欽若,方是出脫惡米之法。

    【譯文】

    宋朝時王欽若任亳州判官,監管會亭倉。

    因為久雨不晴,倉庫管理員以稻米潮濕,不肯接納米糧。從遠方來納租的百姓,都深以為苦。

    王欽若命令他們都運入倉庫,然後奏報朝廷,準予不拘納糧年次,先支付濕米。

    宋太宗非常高興,因此知道了王欽若的姓名,從此加以重用。

    〔馮評譯文〕

    宋高宗紹興年間,中丞蔣繼周(青田人)出任宣城太守,用通判周世詢的建議,想以去年的舊米支付軍糧的半數。

    群卒厭惡舊米陳腐,在庭前橫著武器,說出不遜的話來。

    僉判王明清(字仲言)後來才到,听說士卒不服的事,立刻命令車前二個士兵傳令下去︰“僉判剛從府中來到,已經帶來中丞的旨意,完全支付新米。”群卒的喧囂才平息下來。

    然而,法令不能推行,就會破壞綱紀,一定要像王欽若的做法,才是出脫舊米的妙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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