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張舉為句章令,有妻殺其夫,因放火燒舍,詐稱夫死于火。其弟訟之,舉乃取豬二口,一殺一活,積薪焚之,察死者口中無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驗夫口,果無灰,以此鞫之,妻乃服罪。
【譯文】
張舉任句章縣令,有妻子殺死丈夫,並放火燒焯房子,假裝丈夫是被火燒死的。丈夫的弟弟提出控訴。
張舉就用兩只豬,一只死的,一只活的,將它們放在木柴堆中焚燒。觀察後發現,死豬口中無灰,而活的口中有灰。再檢驗該丈夫口中,發現無灰,因而訊問妻子,妻子于是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