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智部詰奸卷十 460、汪旦 黃紱

類別︰子部 作者︰馮夢龍(明) 書名︰智囊全集

    【原文】

    廣西南寧府永淳縣寶蓮寺有“子孫堂”,傍多淨室,相傳祈嗣頗驗,布施山積,凡婦女祈嗣,須年壯無疾者,先期齋戒,得聖笤方許止宿。其婦女或言夢佛送子,或言羅漢,或不言;或一宿不再,或屢宿屢往。因淨室嚴密無隙,而夫男居戶外,故人皆信焉。閩人汪旦初蒞縣,疑其事,乃飾二妓以往,屬雲︰“夜有至者,勿拒,但以朱墨汁密涂其頂。”次日黎明,伏兵眾寺外,而親往點視,眾僧倉惶出謁,凡百余人,令去帽,則紅頭墨頭者各二,令縛之,而出二妓使證其狀,雲︰“鐘定後,兩僧更至,贈調經種子丸一包。”汪令拘訊他求嗣婦女,皆雲“無有”,搜之,各得種子丸如妓,乃縱去不問,而召兵眾入,眾僧懾不敢動,一一就縛。究其故,則地平或床下悉有暗道可通,蓋所污婦女不知幾何矣。既置獄,獄為之盈。住持名佛顯,謂禁子凌志曰︰“我掌寺四十年,積金無算,自知必死,能私釋我等暫歸取來,以半相贈。”凌許三僧從顯往,而自與八輩隨之,既至寺,則窖中黃白燦然,恣其所取,僧陽束臥具,而陰收寺中刀斧之屬,期三更斬門而出。汪方秉燭,構申詳稿,忽心動,念百僧一獄,卒有變莫支,乃密召快手持械入宿。甫集,而僧亂起,僧所用皆短兵,眾以長槍御之,僧不能敵,多死。顯知事不諧,揚言曰︰“吾儕好丑區別,相公不一一細鞫,以此激變,然反者不過數人,今已誅死,吾儕當面訴相公。”汪令刑房吏諭曰︰“相公亦知汝曹非盡反者,然反者已死,可盡納器械,明當庭鞫分別之。”器械既出,于是召僧每十人一鞫,以次誅絕。至明,百僧殲焉。究器械入獄之故,始知凌志等弊竇,而志等則已死于兵矣。

    〔馮注〕

    萬歷乙未歲,西吳許孚遠巡撫八閩,斷某寺絳衣真人從大殿蒲團下出,事略同。

    黃紱,封丘人。為四川參政時,過崇慶,忽旋風起輿前,公曰︰“即有冤,且散,吾為若理。”風遂止。抵州,沐而禱于城隍,夢中若有神言州西寺者。公密訪州西四十里,有寺當孔道,倚山為巢。公旦起,率吏民急抵寺,盡系諸僧,中一僧少而狀甚獰惡,詰之,無祠牒。即涂醋堊額上,曬洗之,隱有巾痕,公曰︰“是盜也。”即訊諸僧,不能隱,盡得其奸狀。蓋寺西有巨塘,夜殺投宿人沉塘中,眾共分其貲;有妻女,則又分其妻女,匿之窖中。恣淫毒久矣,公盡按律殺僧,毀其寺。

    【譯文】

    廣西南寧府永淳縣有座寶蓮寺,相傳祈願求子非常靈驗,因此信徒布施的金銀堆積如山。寺中的子孫堂旁闢有許多淨室,凡是前來祈願求子的婦女,除了必須年輕身體健康外,還要事先齋戒,在得到神明應允後才能進住淨室。曾經留宿的婦女,在離寺後,有的說曾夢到佛仙送子,有的說是羅漢送子,也有的婦女閉口不發一言;有婦女住一夜就不再留宿,也有再三留宿的婦女。雖然每位婦女的遭遇不同,但因每間淨室除了室門外,再沒有其他出入的門戶,而婦女的丈夫就住在淨室外。所以盡管說法不一,但卻沒有人懷疑其中是否有不法的勾當。

    福建人汪旦初到永淳縣任縣令,對婦人住寺求子的各種傳聞感到懷疑,就召來兩名妓女,命她們扮成民婦入寺求子,並囑咐她二人說︰“如果夜晚有人潛入你們所住的淨室,你們千萬不要張聲,或者拒絕對方,只要暗中用紅墨水點在對方頭頂作記號就可以了。”

    第二天一大早,汪旦命士兵在寺外埋伏,自己入寺參觀禮拜。眾僧听說縣官蒞臨,急忙出迎。汪旦命全寺一百多名寺僧,全部摘下僧帽,果然發現有兩名僧人的頭頂上涂有紅墨水。汪旦命人擒下這兩名僧人,並要妓女出面指證。妓女說︰“晚鐘敲過後,這兩名和尚就進入淨室,分別給了我們一包調經種子丸。”汪旦又拘訊其他住寺的婦人,她們卻說沒有此事。汪旦命人搜查,果然找到妓女所說的種子丸,汪旦釋放了拘訊的婦女們。

    然後召來埋伏的軍隊,寺僧們嚇得不敢蠢動,一一束手就縛,經過士兵仔細搜查,發現整座寺廟都有地道直通淨室床下,而為求子住寺的婦女,被奸污的不知有多少。僧人們被押入獄後,囚房為之爆滿。

    寶蓮寺的住持,法名叫佛顯,對獄長凌志說︰“我主持寶蓮寺四十年,積財無數,我知道這次身犯重罪必死無疑,如果你能行個方便,讓我等回寺收拾衣物,我願意以一半的財寶相贈。”凌志貪念大動,答應佛顯帶三名子弟回寺料理,自己也親率八名士兵準備入寺搬運財物。

    到了寶蓮寺,打開地窖大門,果然見窖內堆放著一箱箱白花花的銀子,佛顯讓凌志等人隨意掠取。寺僧們假裝收拾衣物、寢具,暗中將寺中刀斧之類兵器暗藏其中,約定三更時分斬殺獄卒後逃跑。

    這時在縣府的汪旦正在燈下批示公文,忽然心念一轉,想到一百多名和尚囚禁在一間牢房中,萬一有突發狀況,很難應付,于是緊急召集士兵武裝戒備。果然部隊才集合完畢,佛顯就發動僧人暴動,幸好僧人們使用刀斧等短兵器,無法抵擋士兵的長槍,死傷慘重。

    佛顯見大勢已去,對外喊話道︰“獄中的僧人並不全是壞人,縣官大人不一一審問就下令入獄,才會引發今天的暴亂,如今主謀者已在暴動中喪生,我們希望晉見大人,當面陳訴一切。”

    汪旦令獄吏轉告僧人說︰“我也知道並不是全部的僧人都參與暴動,現在主謀者既死,你們只要交出武器,明朝早我自會當庭一一審問。”

    僧人們交出武器後,汪旦命他們每十人編為一組,在審訊後就予處斬,隔天,一百多名僧人全遭處決,無一人幸免。事後追查僧人兵器的來源,才知道凌志等人瀆職,而凌志等人已在暴亂中喪生。

    〔馮注譯文〕

    這事與明朝萬歷年間,西吳人許孚遠在福建任巡撫時所發生寺廟中絳衣真人,利用大殿蒲團下秘道作惡的案情大體相同。

    封丘大黃紱任四川參政時,路經崇慶,忽然轎前刮起一陣旋風。黃紱說︰“如果是因為有冤情的話,也請先停下來息,我一定為你伸冤。”

    說完,那股旋風竟然就停息了。

    黃紱抵達州府,沐浴齋戒後到城隍廟前上香祝禱,冥冥中似乎听見神明指示他前去位于州西的一處寺廟。

    黃紱暗中尋訪,果然查到在州西四十里處,有座位當交通要沖,倚山而建的寺廟。了解地形後,黃紱一大早就率領吏民沖進寺廟,擒下寺中所有僧人。其中一名僧人體格魁梧,面目猙獰,經審問發現他根本沒有僧人剃渡的僧牒,黃紱要人在這名僧人額頂涂醋,再用清水沖洗,赫然發現僧人額頂有一道扎過頭巾的痕跡。

    黃紱毫不猶豫的說︰“你就是盜匪。”說完,訊問寺中其他僧人,僧人們見事機敗露,只好從實招供。

    原來廟里有座大池塘,僧人們利用夜晚劫殺投宿寺廟的人,將尸體丟入池塘,然後眾僧瓜分財物;如果死者有妻女,就分佔妻女,藏在地窖,供僧人發泄私欲。

    案情大白後,黃紱按律處斬寺僧,並將整座寺廟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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