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衛有胥靡亡之魏,嗣君以五十金買之,不得。乃以左氏〔地名〕易之,左右曰︰“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雖失十左氏,無害也。”
【譯文】
衛國有一個被判刑的犯人,逃亡到魏國。衛嗣君懸賞五十金,要求魏國代為逮捕這名人犯,可是魏王不要五十金,只肯用衛國的左氏來交換。
侍臣問衛嗣君︰“用左氏來交換一名人犯,代價算不算太大?”
衛嗣君回答說︰“律法中沒有小這個字,任何亂事都是大事。如果法不能守,律令不能執行,即使有十個左氏也沒有用;律令能執行,雖用十個左氏來換也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