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尼,字孝孫,本兵家子,為護軍府軍士,然有高名。胡母輔之與王澄、傅暢等諸名士,迭屬河南功曹及洛陽令,請解之,不許。輔之等一日齎羊酒詣護軍門,門吏疏名呈護軍,護軍大喜,方欲出迓。時尼正養馬,諸公直入馬廄下,與尼炙羊飲酒,劇飲而去,竟不見護軍。護軍大驚,即與尼長假。
〔述評〕
《余冬序錄》載,楊文貞〔士奇〕在閣下時,其婿來京。婿久之當歸,念無裝資,會有知府某犯贓千萬,夤緣是婿,賂至數千,為其求救。此知府已入都察院獄矣,楊不得已,于該道問理日,遣一吏持盒食至院,雲︰“閣下楊與某知府送飯。”御史大驚,即命釋其刑具,候飯畢,一切听令分雪,遂得還職。此與王尼事同,但所釋者,名士墨吏既殊;而釋人者,畏名又與畏權勢亦異。文貞賢相,果有此,未免白璧之瑕矣!
【譯文】
晉朝的王尼字孝孫,本是兵家子弟,是護軍府軍士,但名氣很大。當時名士胡母輔之(字彥國)、王澄(字道深)、傅暢(字世道)等先後繼任河南功曹及洛陽令,請求護軍放王尼一次長假,但護軍不答應。
一天,胡母輔之等人帶著羊肉,美酒來到護軍府,門房將三人名片呈給護軍大人。護軍一見大為高興,準備親自出府迎接,當時王尼正在馬槽邊喂馬,只見胡母輔之等人直接來到馬槽邊,見了王尼就拉他席地而坐,一邊烤著羊肉,一邊舉杯痛飲,直到離去,根本不理護軍大人。護軍大人不由大吃一驚,這才不敢小看王尼,立刻放王尼長假。
〔評譯文〕
《余冬序錄》記載,明人楊士奇為閣臣時,他的女婿來京探訪他。過了一段日子想回鄉,但缺少盤纏。有位知府涉嫌侵佔千萬贓款,知道楊士奇女婿的窘困,就派人致贈數千金,想賄賂楊的女婿,希望楊士奇能為自己脫罪。這時知府已被關進都察院的大牢中,楊士奇不得已,只有在該道受理訴訟的日子,派一名吏卒手持食盒來到都察院,說“奉閣臣楊大人命替知府送飯。”御史一听大感驚懼,立即命人卸下知府身上刑具,等知府用過菜飯後,完全照知府所提的口供判決,于是知府得以保住原來官職。
這事和王尼事雷同,只是被開釋者一位是名士,一位是貪官;而下令開釋的人,一是畏懼名聲,一是畏懼權勢。楊士奇是一代賢相,此事如果是真的,未免讓人有白璧之瑕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