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 脫剝騙 借他人屋以脫布

類別︰子部 作者︰明•張應俞 書名︰杜騙新書

    聶道應別號西湖,邵武六都人,家原富厚,住屋宏深,後因訟耗家,以裁縫為業。忽一日往人家裁衣,有一光棍見客人賣布,知應出外,故領道應家前棟坐定。竟入內堂,私問應妻雲︰“汝丈夫在家否?”其妻曰︰“往前村裁衣。”棍曰︰“我要造數件衣服,今日歸否?”對曰︰“要明日歸。”棍曰︰“我有同伴在你前棟坐,口渴求茶一杯吃。”應妻即討茶二杯,放于廳凳上。棍將茶捧與布客飲。飲罷,接杯入,方出揀布四匹,還銀壹兩,只銀不成色。客曰︰“此價要換好銀。”棍曰︰“我兒子為人裁衣,待明日歸換與你。”言未畢,棍預套一人來問針工在家否。棍應曰︰“要明日歸。”其人即去。布客曰︰“你收起布,明日換之與我。”客既出,少頃棍亦拖布逃出。

    次早,布客到應家問曰︰“針工歸否?”應妻曰︰“午後回。”布客次早又問針工歸否,應妻又曰︰“今午回。”布客午後又來問,應妻曰︰“未歸。”布客怒曰︰“你公公前日拿布四匹,說要針工歸來還銀,何再三推托。你公公何去?”應妻道︰“這客人好胡說,我家那有公公,誰人拿你布?”二人角口大鬧。鄰人辨,曰︰“他何曾有公公?況其丈夫又不在家,你布不知何人拿去,安可妄齲”布客無奈,狀投署印同知鐘爺。狀準,即拘四鄰來審。眾雲應不在家,況父已死,其布不知甚人脫去。鐘爺曰︰“布在他家脫去,那日何人到他家下?”著鄰約為之窮究,必有著落矣。鄰約不能究,乃勸西湖曰︰“令正不合被棍脫茶,致誤客人以布付棍,當認一半。布客不合輕易以布付人,亦當自認一半。”二家諾然,依此回報。鐘爺以鄰約處得明白,俱各免供。

    按︰布入人家賣,又飲人家之茶,則買主似有著落矣,誰不肯以布與之?詎料此棍借其屋,賺其茶,以為脫布之媒,又還其銀,止爭銀色而許換,誰知防之。今後交易惟兩相交付,彼雖許換銀,布只抱去,明日重來,則無受脫之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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