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類 奸情騙 和尚剪絹調佃婦

類別︰子部 作者︰明•張應俞 書名︰杜騙新書

    壽山寺,田良五百石,分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錦衣肉食,飲酒宿娼,更甚俗家。每管寺十余年,銀多欲歸,先約家中定姻。在外蓄發為頭陀,鬢發可縛綱巾,即回娶妻當家矣。

    每兄去弟來,父去子繼,據為已業,並無異色人得參入,或有畏受家累,不思歸俗者,輒擇村中愚善佃客,有無妻者,出銀與代娶。僧先宿一個月,後付與佃客共,不時往宿,僧來則僧之妻,僧去則佃之婦。故諺雲︰非僧奸佃婦,乃佃奸僧老婆。

    即此俗也。或生子,有全月可認者,則屬某。或交錯無可辨者,則僧與佃分,各得其一,待十余歲,即領為侍者,實故僧家雲︰滅燈傳道,寄姓傳宗,即此也。有一僧往鄉取苗租,其佃戶柔懦,見其婦美貌,每挑之便罵不睬。後冬十月,故買疋好絹,問此婦借剪刀,剪下二尺。曰︰“將送人作鞋面。”

    余者寄此婦手。兩日後,復來取絹借剪刀。又剪二尺,將往送人,余者仍寄之。婦曰︰“送甚人?何不全拿去?”僧曰︰“只消許多,可長享用。”婦曰︰“我代收藏,亦當剪二尺與我。”

    僧曰︰“你若要便全疋與你,這兩尺亦與你,不消送那人矣。”

    婦曰︰“果真乎?”僧曰︰“惟恐你不受?我久有意送矣。”

    兩下遂成雲雨佳會。僧曰︰“你往日罵我,今日何有這好意?”

    婦曰︰“我冬間要做一身衣服,送母親壽,故不得已從你,後日決不肯矣。”僧曰︰“那二尺,更要一次。”婦曰︰“二尺任你送別人。”僧曰︰“取多辭少,你好歹。”及事完了出房。

    僧曰︰“我要禾蒿絞一索用。”婦取付之,僧將蒿,慢慢絞索,婦催快去,僧曰︰“在外何妨?”少頃佃客回,問曰︰“你作索何用?”僧曰︰“我有絹大半疋要賣,令正說要造衣,送令岳母壽,以你養的豬作一兩二錢還我絹,將此索牽去。”佃客罵妻曰︰“我豬要養,何換此無用絹,急取還他去。”婦取起二尺,將大疋丟出還之曰︰“舍與你。”僧曰︰“我還你是價,也不虧你,有甚舍與我。”僧見其取起二尺,知他終是愛財,次月復買藍絹半疋,並前絹送與之。婦罵曰︰“禿騾該入螺螄地獄,我豈睬你。”僧曰︰“正為你常罵我,故意取回,弄你受氣。不然,我豈慳吝的,你說要一身衣服送壽,前日止一件衣,今敬剪一件下,成就你事,何故又罵?”婦拒不允,僧再三哀求,只前已有情了,終拒不得,復為受之。後遂通往來,難禁斷矣!

    按︰此婦性本烈,只為愛其絹,遂至玷身,所謂棖也欲,焉得剛是也。人家惟禁止僧道來往,便是好事。若入寺,若拜佛,若子寄僧道姓,此皆恥事,切宜戒之。勿圖無影福田,而蹈無窮污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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