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井田經界圖說

類別︰子部 作者︰清•顏元 書名︰存治編

    孟子雲︰“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吾所以明井制必明里制也。周制,三百步為一里,百步為一畝,六尺為一步,每步長今步一尺,則三百步為里者,即今三百六十步之數也。然考之文,問之獻,又多異說,且謂周尺僅今七寸強。要之,不若即以今里、今畝、今步尺為準為甚明,且亦夫子從周之義也。以今里推之,方里之地,合該十二萬九千六百步。周之九百畝,當今五百四十畝,(今二百四十步為畝。)每區六十畝,內公外私。若田饒處,除公田內六畝給八家為場圃、廬舍,田窄給三畝為窩鋪,其地亦可桑。又通各井兩端為田車之路,宜縱者縱,宜橫者橫,隨邑人出入之便。十里一房,以處田。不雲廳堂者,蓋田宜游井以勸,此直暫息,不成其所也。

    方百里圖 四面皆百里,伯國之封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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