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

類別︰史部 作者︰(南朝*宋)範曄 書名︰後漢書

    原文︰

    宗正 大司農 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

    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屬吏增減

    無常。

    右屬宗正。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諸錢谷金帛諸貨幣。郡國四時上月

    旦見錢谷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

    取相給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谷。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乾。導,擇也。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又有廩犧

    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鶩之屬。及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

    余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丞

    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

    主藥。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飲食。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

    人。本注曰︰左丞主飲食。甘丞主膳具。湯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紙筆墨及尚書財用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

    獸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

    則多識者一人參乘,余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

    否。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從入內

    宮,贊導內眾事,顧問應對給事。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

    王朝見于殿上,引王就坐。

    小黃門,六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

    關通中外及中宮已下眾事。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則使問之。

    黃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諸宦者。丞、從丞各一人。本

    注曰︰宦者。從丞主出入從。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

    注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

    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居則宿衛,

    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

    中黃門,比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後宮貴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

    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後、貴人有罪,

    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補浣之屬。丞、織

    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諸小祠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游觀之處。丞、永安丞

    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

    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官。果丞主果

    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里。南園在雒水南。濯龍監、直里監各一人,四

    百石。本注曰︰濯龍亦園名,近北宮。直里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丞一人。

    內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中布張諸褻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劍諸好器物。丞一人。

    尚方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

    帝用士人,復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

    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

    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署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

    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

    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

    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右

    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

    主作文書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

    合二十一人。

    符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

    符璽郎中四人。本注曰︰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節令史,二

    百石。本注曰︰掌書。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御史在殿中,密舉

    非法。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御史台率,後又屬少府。治書侍御史

    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選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

    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舉

    劾之。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

    蘭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書。

    右屬少府。本注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

    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

    屬太僕,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官燕

    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于少府。每立秋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

    罷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監,胞人長

    丞,宦者、昆台、�璺扇睿  回 S質  饈艄倭睢 ゃ  ぐ徑 噯恕br />
    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嘗藥、太官、御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

    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

    譯文︰

    宗正,九卿之一,一名,官秩中二干石。

    掌管登錄各王各諸侯國嫡庶譜系,及各宗室親屬之間的遠近關系,以及各郡國每年隨著計簿報上的宗室名冊。

    宗室中若有犯法其罪在剃發之刑以上者,先上報宗正,宗正奏聞皇帝,方可宣判執行。

    下設丞一名,官秩等同千石。

    各公主,每公主設冢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下設丞一名,官秩三百石。

    其它屬吏增減沒有常規。

    以上隸屬宗正。

    束漢以後裁撤都司空令及丞。

    大司農,九卿之一,一名,官秩中二干石。

    掌管錢殼金帛及各類貨幣。

    各郡國每季度上報各月初一日現存錢谷的賬簿,尚未繳齊的賦稅,則另立賬簿以區別。

    邊郡各官請求調度錢谷者,都予以調濟,取多補少,互相補足。

    下設丞一名,官秩等同千石。

    部丞一名,官秩六百石。

    部丞主管國庫。

    太倉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負責接納各郡國漕運到京城的糧谷。

    下設丞一名。

    平準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負責平抑物價,主管漂染絲帛,成彩色。

    下設丞一名。

    導官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舂制御米,以及制作干糧。

    導,即選擇。

    下設丞一名。

    以上隸屬大司農。

    各郡國的鹽官、鐵官原隸屬大司農,束漢以後都歸屬各郡縣。

    又有麋犧令,官秩六百石,掌管祭祀所用的牲畜鵝鴨之類。

    以及雒陽集市長、榮陽敖倉官員,束漢以後都歸屬河南尹。

    其余均輸等官全部裁撤。

    少府,九卿之一,一,官秩中二千石。

    掌管宮中使用的各種物品,如服飾珍寶美味佳肴之類。

    下設丞一名,官秩等同干石。

    太醫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各醫師。

    下設藥丞、方丞各一名。

    藥丞主管藥。

    方丞主管藥方。

    太官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御用飲食。

    下設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名。

    左丞主管飲食。

    甘丞主管用膳器具。

    湯官丞主管酒類。

    果丞主管果品。

    守宮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御用紙筆墨,以及尚書所用各物與封泥。

    下設丞一名。

    上林苑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苑中禽獸。

    苑中有不少居民,亦由令掌管。

    捕獲禽獸則送繳太官令。

    下設丞、尉各一名。

    侍中,官秩等同二千石。

    無定員。

    負責隨侍皇帝左右,輔佐導引各事,並備咨詢垂問。

    皇帝乘法駕出行,則選學識廣博者一名陪乘,其它侍中全部騎馬在乘輿後隨行。

    原設僕射一名,束漠以後改稱祭酒,時設時裁不定。

    中常侍,官秩干石。

    由宦者擔任,無定員。

    其後增加官秩等同二千石。

    負責隨侍皇帝左右,出入內官,輔佐導引內官中備事,並備咨詢垂問。

    給事黃門侍郎,官秩六百石。

    無定員。

    負責隨侍皇帝左右,供職官中,聯絡宮庭內外。

    諸王在宮殿朝見皇帝時,負責引導各王就座。

    小黃門,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無定員。

    負責隨侍皇帝左右,接受尚書奏事。

    皇帝在內宮時,聯絡宮內外,以及皇後所居中官以下各事。

    各公主以及各王太妃等有疾苦,則派小黃門問候。

    黃門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主管省中各宦者。

    下設丞、從丞各一名。

    由宦者擔任。

    從丞主管出入隨行。

    黃門署長、晝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名。

    丙署長七名。

    官秩都是四百石,黃色綬帶。

    由宦者擔任。

    分別主管中宮宮室。

    中黃門冗從僕射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主管中黃門冗從。

    皇帝在富中則輪值護衛,守護宮門;出行則騎馬隨行,護衛乘輿兩側。

    中黃門,官秩等同百石。

    由宦者擔任,無定員。

    其後增加官秩等同三百石。

    負責在官中供職。

    掖庭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掌管後宮貴人、采女等事宜。

    下設左右丞、暴室丞各一名。

    由宦者擔任。

    暴室丞主管官中婦女有疾病者,在此室中醫治;皇後、貴人犯罪,亦關押在此。

    永巷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督責官婢侍奉驅使。

    下設丞一名。

    由宦者擔任。

    御府令一人,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督責官婢制作後宮衣裳服飾及縫補浣洗等事。

    下設丞、織室丞各一名。

    由宦者擔任。

    祠祀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主管官中各種小祭祀。

    下設丞一名。

    由宦者擔任。

    鉤盾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由宦者擔任。

    掌管附近各池塘園林等游覽之所。

    下設丞、永安丞各一名,官秩三百石。

    由宦者擔任。

    永安宮,是北宮東北一處獨立的小宮殿名,周圍有園林台榭。

    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名,官秩二百石。

    苑中丞主管苑囿中的離官。

    果丞主管果園。

    鴻池,是池塘名,位于雒陽以束二十里。

    南園枉雒水以南。

    濯龍監、直里監各一名,官秩四百石。

    濯龍也是園林名,在北官附近。

    直里也是園林名,位于雒陽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宮中幣帛金銀等財物。

    下設丞一名。

    內者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宮中陳設各類洗沐用具。

    下設左右丞各一名。

    尚方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掌管貢獻手工制作的御用刀劍等玩好之物。

    下設丞一名。

    尚書令一名,官秩千石。

    沿襲秦官制而設。

    武帝以宦者充任,改稱中書謁者令。

    成帝重新任用士人,恢復舊稱。

    掌管選用官吏以及陳奏並下達尚書各曹文書等事。

    尚書僕射一名,官秩六百石。

    代理尚書台事務,尚書令不在時則陳奏並下達各事。

    尚書六名,官秩六百石。

    成帝初年設置尚書四名,分焉四曹︰常侍曹尚書主管公卿事務;二千石曹尚書主管各郡國守相事務;民曹尚書主管官吏百姓上書事宜;客曹尚書主管外國夷狄事務。

    光武帝遵循舊制,其後分二千石曹為二曹,又將客曹分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共六曹。

    下設左右丞各一名,官秩四百石。

    掌管記錄文書期限等事。

    左丞主管官吏百姓奏章以及駿伯史。

    右丞代理印綬,以及紙筆墨等財用庫藏。

    侍郎三十六名,官秩四百石。

    每曹六名,負責起草文書。

    令史十八名,官秩二百石。

    每曹三名,負責抄寫。

    其後增加劇曹三名,合計二十一名。

    符節令一名,官秩六百石。

    任符節台統領,主管符節事務。

    派遣使者時負責授予符節。

    下設尚符璽郎中四名。

    原二名在宮中,主管皇帝之璽以及虎符、竹符的一半。

    符節令史,官秩二百石。

    負責刻寫符節。

    御史中丞一名,官秩千石。

    即御史大夫的屬丞。

    舊日別監御史設在官殿中,秘密舉發違法之事。

    待到御史大夫改稱司空,而御史中丞分出留在宮中,成為御史台的統領,其後又改屬少府。

    下設治書侍御史二名,官秩六百石。

    選用通曉法律著擔任。

    凡各地上報有疑難的案件,負責根據法律判以應得之罪。

    侍御史十五名,官秩六百石。

    負責監察舉發違法之事,接受公卿百官奏事,有過失則列舉罪遇進行彈劾。

    凡郊廟祭祀,盛大朝會、封王拜爵典禮,則侍御史二名負責監察威儀,有過失則檢舉彈劾。

    蘭台令史,官秩六百石。

    掌管奏疏及印工文書。

    以上隸屬少府。

    以職事隸屬少府的,自太醫令至上林苑令共四官。

    從侍中開始至御史中丞,全部是以文事歸屬少府。

    漢朝繼承秦朝制度,凡山林湖澤陂塘池沼的稅收,稱為禁錢,由少府掌管。

    光武帝將此稅收改歸大司農掌管,考工令改屬太僕,都水官則下屬各郡國。

    孝武帝開始設置水衡都尉,官秩等同二千石,分別主管上林苑中設置的離官等皇帝休息之處,光武帝裁撤水衡官,將其職務並入少府。

    每年立秋祭獸出獵之日,即臨時設置水衡都尉,事後罷任。

    少府原設六丞,裁撤五丞。

    又裁去湯官令、織室令,僅設置湯官丞、織室丞。

    又裁撤上林十池監,胞人長丞,宦者令、昆台令、做飛令等三令及二十一丞。

    又裁去水衡屬官如令、長、丞、尉等二十余名。

    章帝、和帝以後,宦官逐漸增多,增加嘗藥令、太官令、御者令、鉤盾令、尚方令、考工令、別作監,官秩都是六百石,由宦者充任,其後改為兼任或隸屬他官,有時別裁撤,所以記載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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