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憲問第十四 殺公子糾章
類別︰子部 作者︰清•孫奇逢 書名︰
四書近指
子路責仲不死夫子不論其死但舉九合之功以稱其仁明不死之無害程子雲桓公兄而子糾弟襄公死則桓公當立此以春秋知之 金仁山雲桓公自莒先入靖國人葬襄公正位君齊矣糾何為者耶而管召方輔之用師伐國是以亡公子而抗齊君耳前無正君討賊之義後有抗君爭國之非則是仲之輔糾為不義罪己可殺桓公不殺而用之則安得而讎桓乎此夫子所以不責其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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