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此語必有所受
類別︰子部 作者︰清•閻若璩 書名︰
四書釋地又續
楊氏曰此語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余謂夏本紀明載帝舜薦禹于天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喪畢禹辭闢舜之子商均于陽城天下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帝禹舉益而任之政十年帝禹東e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闢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如何雲不可考蓋龜山史學不熟而朱子緣同時伯恭篤上史記每力排之不覺亦忘而同龜山或曰史記果如是之足信乎余曰不足信固多若史記與孟子宛同者鳥容有疑之之理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四書釋地又續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四書釋地又續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