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鄉黨第十

類別︰子部 作者︰明•釋智旭 書名︰論語點楮補注

    孔子于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如也。君在。如也。與與如也。君召使儐。色。勃如也。足。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過位。色。勃如也。足。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翼如也。復其位。如也。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如有循。享禮。有容色。私覿。愉愉如也。

    上階如揖。身微俯也。下階如授。身稍直也。

    君子不以紺飾。紅紫。不以為褻服。當暑。必表而出之。緇衣羔裘。素衣裘。黃衣狐裘。褻裘長。短右袂。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

    吳建先曰。寢衣。即被也。被長一身有半。則可。若別作衣。著之而寢。如此之長。如何起止。甚為可笑。或曰。寢衣。只有半身長。如今人所作短衫也。亦通。

    狐貉之厚。以居。去喪。無所不佩。非帷裳。必殺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齊。必有明衣。布。齊。必變食。居必遷坐。

    【補注】此即孔子齋戒之相。與佛所說齋戒相同。明衣謂新淨布衣。變食謂不飲酒。不食葷肉。遷坐謂不坐高廣床座。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但雲不厭耳。非刻意求精細也。

    【補注】厭足也。與饜同。不厭謂不多食。可知疏食菜羹。是孔子平日家風。鄉黨所載食肉諸文。或是君賜。或是享禮。或朋友之饋祭肉。然且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則孔子固以疏食飲水為樂者也。殺生食肉。違佛禁戒。亦未得為孔子徒也。

    食而。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

    色惡。即今所謂落色。如黑魚犬之類。臭惡。即蔥韭蒜等。割不正。謂不當殺而殺。或非分。或非時也。不得其醬。恐致傷人。故皆不食。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

    生得如此好酒量。尚以不為酒困為愧。可見禹惡旨酒。佛門戒酒。方是正理。濟顛。林酒仙之屬。一時權變。不可為典要也。

    沽酒市脯不食。

    只是不坐在酒店飯店中飲食耳。難道他人請孔子。定要自做酒。自殺牲。

    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補注】言雖疏食菜羹瓜果之類。必先祭而後食。祭必齋如也。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故修行人。于早中二時。當先供三寶祖先。而後自食。

    席不正不坐。

    不正。謂不依長幼尊卑之敘。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人儺。朝服而立于阼階。

    亦是愛禮極思。

    問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

    【補注】君賜生必畜之。此即孔子之護生戒殺。

    侍食于君。君祭先飯。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君命召。不俟駕行矣。入太廟。每事問。朋友死。無所歸。曰。于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

    寢不尸。居不容。

    吉祥而臥。故不尸。

    【補注】右脅著席而臥。謂之吉祥。臨終吉祥而逝。生淨土之瑞相也。平時習慣如此。亦令氣脈流通。

    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有盛饌。必變色而作。迅雷風烈。必變。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也是實事。也是表法。只一時哉時哉四字。便將鄉黨一篇血脈收盡。而實從時習中來。故得時措之宜。名為時中之聖也。三鳴而作。正色斯舉矣之證。正舉集皆時之驗。雉者。文明之物。雌者。述而不作之象。山梁者。既非廟堂。亦非窮谷。乃不行于天下。而行于後世之象。按家語。孔子嘗自筮。而得賁卦。愀然有不平之狀。謂丹漆不文。白玉不雕。質有余。則不受飾。今賁非吾兆。以其飾也。蓋孔子是時。易學未精耳。後于雜卦傳雲。賁。無色也。則得之矣。離為雉。艮為山。故雲山梁雌雉。時哉時哉。

    【補注】色斯舉矣。翔而後集。而其本性不動也。不動而隨緣。故曰時哉時哉。賁之有色。相也。其無色。性也。賁。無色也。猶心經言。色即是空。不待色滅方為空也。以色是因緣和合。虛妄幻現。故謂之空。


如果你對論語點楮補注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論語點楮補注》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