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微子篇

類別︰子部 作者︰清•王夫之 書名︰讀四書大全說

    一

    微子之去,若以存祀之故,則微子必殷之亡矣。知殷之亡則可,必殷之亡則不可。如父母之病,雖知其不起,不忍必也。且古之帝王失天下者,其祀必不廢,則雖無微子,殷祀豈遂斬乎?

    抑雲微子為殷王元子,義當存祀,則尤不審。當帝乙立紂為冢嗣之日,微子已不復以元子自居矣。若胸中更挾一“元子”二字,則微子亦建成矣。

    且紂固有必亡之道,而亡不亡則尤系乎天。夏之太康,唐之懿、僖二宗,其宜亡也,亦不下于紂。使紂早死,而國立賢君,商祚再延,則微子之去以存祀者,作何收煞?蓋微子之去,本以遠害而全親親之恩。尚書“舊雲刻子”一段,分明說得有原委。愚于尚書引義中辨之詳矣。

    二

    柳下惠于魯為“父母之邦”,較孔子所雲“父母之國”者又別。柳下惠,展氏之子。展之賜氏,自無駭之卒,而惠之生去無駭不遠,應只是無駭之子、夷伯之孫,于魯公室在五世袒免之中,故義不得去而雲然。春秋之法,公子不得去國,自是當時通義。士師官亦不卑,但無駭為上卿,執國政,而其子為士師,則卑矣。胡泳引蛙事為證,“士師在邑宰之下,官小可知”。戰國之時,天下分裂,一國乃無數邑,邑宰官固不小。如楚申公、沈尹皆為大臣,而平陸距心,爵亦大夫,與今日縣令不同,不得以邑宰之小證士師也。

    三

    集注于“佞人殆”與此“殆而”之“殆”,皆雲“危也”,初無異釋。慶源雲“既幸其或止,而又慮其殆”,則似謂孔子若從政,則有仕路風波之憂。如此下語,恐非接輿之意。接輿一流人,直是意致高遠,亦不甚把禍福做件事在心里,特其憤世嫉邪,不耐與此曹為伍爾。

    人若畏禍福,直是隱不得。饑寒風雨皆危機也。又況末世人情之所樂與為難者,偏在無勢位之人耶!“今之從政者殆而”,與夫子所言“斗筲之人”同意。殆,危也,危亦險也。亦其奸邪傾險,不足與同有為也。集注太略,以言佞人者參觀之自得。

    四

    伊川說荷稍高。但就其待孔子、子路之禮際,見得如此,不知日暮留宿,自不得不爾,與道左相逢者勢異,非荷之獨厚于聖賢也。若雲荷知長幼之節,則安見接輿、沮、溺之並此不知耶?

    今此諸人,無從詳考。但以風味想之,則接輿似較勝。記者加以“楚狂”之名,亦且許之為狂矣。狂者,聖人之所欲得而與之者也。夫子于荷,使子路反見而不自往;于沮、溺,則直不與語;于接輿則下而欲與之言。聖人待之,亦自有差等。且接輿直欲以其道感動聖人,三子則漠然自是而不顧,即此可想其胸次。接輿雖憤世嫉邪,而于心自樂。三子只氣很很地埋頭恁做去,且與鳥獸同群矣。楚狂自有虞仲、夷逸之風,三子則幾與於陵仲子等輩。

    若謂丈人見其二子一事,與仲子避兄離母不同,則又不然。仲子之于妻,亦有冀缺、梁鴻之風,不可以其小者信其大者也。雲峰以“楚狂”二字冠此三章,言沮、溺、丈人皆楚之狂士,直是不識得狂。三子者謂之為狷或可。狂不可得,乃思狷,是又其次也。

    五

    禮,王大食三侑,則雖天子初飯亦不用樂。魯有亞、三、四飯,明用王禮。齊氏言“ 不言一飯,孔子正樂而去其一”。孔子正樂,但能論定樂之聲容,所雲“雅、頌各得其所” 者是也,豈能取魯君之樂官而裁革之?藉令裁樂,則亦當裁四飯,而不裁其初。後儒苟欲推尊聖人之功化,如此類者,直是不通。

    六

    樂官之去,雙峰謂魯專尚淫哇故去,是也。潛室歸咎于三家強僭,則三家之僭已久,此諸子者,當其始便不應受職矣。

    讀書者最忌先立一意,隨處插入作案,舉一廢百,而聖人高明廣大之義蘊隱矣。子曰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原不屑屑與此曹爭是非。及雲“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則又未嘗不矜其愚以召禍也。楚狂雲“今之從政者殆而”,早已不中聖人之意。鄭聲亂雅,自是世道人心一大關系。區區自起自滅之三家,值得甚緊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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