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孫丑上篇

類別︰子部 作者︰清•王夫之 書名︰讀四書大全說

    一

    慶源雲︰“子路是範我馳驅而不遇王者,故不獲禽;管仲則詭遇以逢桓公之為,故得禽多耳。”說管仲處是,說子路處則非。子路若得君專而行政久,亦豈遂足以成伊、傅之業哉?其賢于管仲者,子路得王道之偏,管仲則別是一帆風耳。故有王者起,子路可以其所長備垂、益九官之用;若管仲所學所為,必逢顯絀矣。

    道之大者功必至,而道之未全者功不能大。若夫有功者,不必能合于道,乃其功亦不小;顧其功雖大,而終不能高。蓋大小在成績,而高卑在規模也。

    集注所雲獲不獲,以功言,而非以遇言。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一朝而獲十也。子路範我馳驅,而疏漏處不少,其失禽也亦多矣,豈但不遇王者之故哉?

    二

    陵陽李氏因集注“道明德立”語生先後見,謂道明而後德立,必先知言而後養氣。此種語,說得似有逕路,而于聖學之津澹 蜩夢從屑=袂銥粗 允僑綰斡霉Γ 僑綰斡霉ΑH羧私  迨慮抑孟虜渙俠恚 乙晃肚笪  災 ⑶ 脅渙鞫 ∪巳逭 眨恐 允敲獻蛹 ヶΓ ㄗ迫患逵諛詼 迦 瘢 降彌 浴9恫患 澹 綰渭靡逶諛冢考炔蛔迫瘓 逯 諼嶁模 鄖籩 煜率欠塹檬Z 郟 切夾既壞 郵掠詡撬寫收攏 蚰嬲  誆恍牛    塵嘀 醵岩印

    集注于“知言”下個“盡心知性”,是何等語!此豈漫未集義者初學之始事?知言至處,是“大而化之”之境;養氣至處,只得“充實而有光輝”。若以為學之序言之,養氣以徙義為初功,知言以窮理為始事,內外、主輔雖並進,而自有別。此與大學格、致、誠、正之序同。知不至,固意不能皆誠,然抑非待物之盡格,知之已至,而後始有事于誠正也。故曰 “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後其內而先其外,豈知本之學哉!

    三

    慶源雲“曾子之自反,以縮不縮為勇怯”一語,大失本旨。自反雖是處世一樞機,然曾子之言大勇,與孟子之引此,則意在縮,而不在自反。縮者,集義也。唯其縮,乃能生浩然之氣而塞兩閑。若不縮,則固為欺人負理之事,雖自反而怯,亦何救哉!齊宣以不縮,千里而畏人,正所謂“胡不惴焉”者。既惴矣,而猶可謂勇乎?

    慶源惟不察于此,故又雲“所守之要,非舍之所能知”,竟將自反為約。不知此之言約,是與不約者相形出底。前雲“孟施舍守約”,此雲“曾子守約”,亦是一例。自黝視之,則舍之守氣為約;自舍視之,則曾子之守氣又為約矣。

    孟子吃緊工夫在氣上。集注雲“一身之氣”,意與下言塞兩閑之氣分大小。然後雲“ 氣,體之充也”,則塞乎兩閑者,又安在非一身之氣耶?氣是個不恐懼的本領,除告子外,則下而北宮黝,上至曾、孟,皆以此為不動心之道,特其所以守之者有約不約之分耳。

    內里有個義作骨子,義即縮也,故曰“義以直內” 。以听氣之自生,則守之功約,而其用大。若其不然,則守之氣之末流,其功不約,而用反有所詘爾。約以言其守氣者,而非與氣為對。氣只其[共]此一個氣。曾、孟之氣,較黝、舍百倍剛大而塞兩閑;非曾、孟舍氣不守,而別守一自反以為約法也。不出吾心而守之,乃以塞乎兩閑,則曰約。所守在此,其氣亦盡于此,則頻用氣而頻須守,斯不約矣。若北宮黝者,日奔命于褐夫、萬乘、挫事、惡聲之閑而不給也。

    四

    “不得于言”一“言”字,所該者甚大。凡天下事物之理,可名之為言者,皆言也。孟子向後說、淫、邪、遁之辭,卻但從言之差謬者一邊說,則以當其世而為齊之卿相,則異端說士雜沓進前,自勢所必有,須與之距其邪說爾。

    乃欲闢人之妄,則豈徒在逆億鉤距之閑哉?己之真不顯,則人之妄不可得而闢。故知言之成效,在邪說之不能亂;而知言之全體大用,則唯義精仁熟,于是非得失之百致,炳然如日光之被物,容光必照,而天下之理自莫有能遁焉者矣。

    知此,則告子之“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也,亦謂︰天下之理,本非吾心之所有而不可勝窮。即是非得失之不能解了者,姑且是與為是,非與為非,因應乎天下,听物論之不齊而無庸其察。若求于心者,役心于學問思辨以有得,而與天下爭,則疑信相參,其疑愈積。不如听其自得自失于天地之閑,可以全吾心之虛白,而繇虛生白、白以無疑之可不動其心也。

    若雲告子于己言之有失,不反而求之以期其必是,則亦孟浪狂躁之妄人耳,何以能先孟子而不動心耶?抑謂“杞柳”“湍水”,屢易其說,為“勿求于心”之證。乃不知論性三說,立喻不同而指歸則一,非有不得于“杞柳”之說,遂順唇舌之波而改為“湍水”之喻也。說見後篇。

    五

    先須識得告子是如何底蘊,方于此一章大義得貫徹分明。先儒于此,俱皂白不下。

    告子謂“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只緣他自認此心與天下之言判然為二,不當強引言入,而役心以出。直安頓者心,教在未有名言上一層,籠罩著天下,俾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者,至我之前,如蚊子咂鐵牛,絲毫搖動他不得,所謂“你若無情他也休”也。若必求之于心,則將役其心以窮理格物,是非得失先積于我而心為之動。故程、朱于此,識得他外義處。乃其雲“生之謂性”者,亦謂有義有理,因而言有得有不得,皆非性之所有,非其所有,故不當求也。

    其謂“不得于心,勿求于氣”者,他只認定此昭昭靈靈底便作主人,卻將氣為客感之媒,但任著氣,便攬下天下底事物來,去外面求個義以與物爭。乃能勝乎物者,物亦能勝之矣,故即使吾心有不能自主之時,亦且任之而俟其自定,如公子牟之所謂勿“重傷”者是已。若求助于氣,則氣本濁而善流,有所勝,即有所不勝矣。蓋氣者吾身之與天下相接者也,不任其所相接者以為功,則不求勝于物,而物固莫能勝之,斯以榮辱利害之交于前而莫之動也。告子之為學術,大要如此。蓋亦源本老、莊,而後世佛氏之言亦相承以立說焉。

    乃孟子則以為︰天下之言,其是非得失不可枉于當然者,本吾心固有之義,見其是則不容以為非,見其非則不容以為是也。惟吾性固有其義以制天下之是非得失,則天下之言本待治于吾心。而苟盡吾心之制,則萬物自有其貞形,萬事自有其貞則,吾心自有其貞觀,雖日與、淫、邪、遁者接,而其根苗枝葉之所為起止,我具知之而無所疑惑,則何用籠罩天下,棄物理于不求,而後可以使心得寧哉!

    故學、問、思、辨之下學也,始于疑,而聰明睿知之上達也,終以成夫大信,則天下之名言,顯諸仁者皆通,而藏于用者各得矣。此孔子之所以時措咸宜者,固即在“學不厭、教不倦”以為聖功也。

    若吾心之虛靈不昧以有所發而善于所往者,志也,固性之所自含也。乃吾身之流動充滿以應物而貞勝者,氣也,亦何莫非天地之正氣而為吾性之變焉合焉者乎?性善,則不昧而宰事者善矣。其流動充滿以與物相接者,亦何不善也?虛靈之宰,具夫眾理,而理者原以理夫氣者也,理治夫氣,為氣之條理。則理以治氣,而固托乎氣以有其理。是故舍氣以言理,而不得理。則君子之有志,固以取向于理,而志之所往,欲成其始終條理之大用,則舍氣言志,志亦無所得而無所成矣。

    以志之無所成,即偷安于其無成者,自謂不失其心而天下亦莫能吾勝。乃本以不能勝之故,匿其不勝,而雲百戰百勝不如不戰,遂廢己所受持天下之資,以絕天下,則是自反不縮,而恃不侮褐夫以無懼。乃不知自反而縮者,原無懼于千萬人也。氣唯不以義動則餒,而豈有多所成即多所敗、有所勝即有所不勝、一盈一虛之憂?氣從義生,而因與義為流行,則以我之制治天下之不足畏者,初非以求勝于物,而自成勝物之用。又豈理外有氣,心外有義,襲而取之,以攬天下,而爭一旦之勝,如告子之所譏者哉?

    故但慎其動于進退取舍之閑,充而至于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而不為,積小以大,繇著徹微,坦然終日,無所愧怍,極夫朝諸侯、有天下,而終無所逢迎規避以求事之成、功之可,俾志不能主而授其權于外物;則即此氣之大以剛者,可日與天下相接于吉凶生死之涂而無所懼矣。此孟子所為不為告子之為,而伯王之任亦終不能動其心也。以此折衷,則諸家之說,其合其否,可考而知也。

    六

    集注不詳“暴”字之義,但雲“致養其氣”。讀孟子集注,須于其所略者,循本文以求之,不可胡亂成悖。致養之功,雖有“有事勿忘”、“勿正勿助”兩段,然其所雲“勿正勿助”者,亦非以防夫太過也。凡人做工夫而有期待之心,只是畏難而望其止息。其助長者,則如宋人之揠苗,不耐得薅鋤培壅,索性拚一番勞苦,便歇下也。暴者,虐而害之之謂。故不芸苗而任其草滿者,暴其苗也;助之長而揠死之者,亦暴其苗也。陵壓其氣,教他一向屈而不伸者,暴其氣也;執著一段假名理,便要使氣,求勝于人,到頭來卻討個沒趣,向後便摧殘不復振起者,亦暴其氣也。

    潛室不察,倒著本文,將“暴其氣”作氣暴說。不知此所謂氣,乃以擔當霸王之業而無懼者,非但聲音笑貌之節,則亦何有發得暴之憂邪?一字之顛倒,滿盤皆錯。

    無干說得和鸞、佩玉去,直向黃瓜蔓上求瓠子,一倍可笑!和鸞、佩玉,養心于靜者也。此之無暴,養氣于動者也,故曰“浩然”,曰“至大至剛”;而其不養也,則曰“餒” ,曰“害”。抑其盛大流行,塞乎兩閑之大用,而使若莊子“養雞”“承蜩”之邪說,此正 “暴其氣”者也。學問事,不知用功之各有攸當,鮮不倒行而逆施矣。

    七

    志是大綱趣向底主宰,雖亦以義為歸,乃孟子之言義也,曰“集”,則不但其心之專向者一于義,而所志之外,事物瞥爾當前,不論小大常變,一切都與他一個義,以為之處分。乃使吾氣得以自反無不縮之故,恆充而不餒,則于其所志者,優有余地,坦然行之而無懼也。若夫所志之義,以事物未當前,則但謂之道,而不名為義。義散見而日新,道居靜而體一也。故孔子言“志于道”,而孟子“以集義”為養氣之功。志主道而氣主義,明矣。其曰 “配義與道”,是志氣合用底。氣配義以不餒其氣,即配道以不餒其志也。

    集注“敬”字,與“主敬”“敬”字別。敬者,謹持之謂爾。使如雲峰所引易“敬以直內”以釋此,則當雲守其志以敬,不當但雲敬。守志只是道做骨子,不消添入敬來。且敬之為德,乃靜時存養,無把持中以此為依據。有志則有可持,故知其所持在道而不在敬。

    八

    “志壹則動氣”一段三“動”字,只是感動意,即其相為感動者以見其俱不可“勿求 ”,元與“不動心”“動”字不同。“不動心”者,無恐懼疑惑也。但以氣之壹而動其志,豈遂至于恐懼疑惑!且志壹動氣,氣其知恐懼而生疑惑者哉!此本以志氣之專壹有為者言之。“持其志”者,志固壹也;“心勿忘”者,氣固壹也。推而極之,天理人事,莫不皆然。胡文定以“先天而天弗違”為志動氣,“後天而奉天時”為氣動志,雖與孟子立言之指別,而理則一也。

    集注中一“從”字,極下得活。小注謂“喜怒過度,志反為動”,則誤。喜怒過度時,直把志喪了,而豈但動乎?下雲“反動其心”,心又非志之謂,志者心之用。不可雲蹶者趨者反動其志也。氣壹動志,乃是氣之既充,必將專壹以有為,則先未有此志,亦便動著教生長者志來。如子路只緣他氣之兼人,故“未之能行,唯恐有聞”,動得志上如此上緊。與志之專者,弱可使強一理。說個“壹”,便是好底。悠悠而任其喜怒者,志則時此時彼,氣亦時盈時虛,而安得壹哉!

    九

    “蹶”之為義,自當從說文正訓雲“跳也”。促步曰趨,高步曰蹶。若作顛躓解,則既害文而抑害義。顛者非氣也,形也,形動氣而非氣動心也。蹶、趨亦不是不好事。古人于朝廷宗廟必趨,臨戎登車則蹶。孟子之言此,只是借喻意,故加以“今夫”二字,非謂蹶者趨者之暴其氣也。

    此言氣言心,但在血氣之氣、知覺運動之心上立喻,與上言志為“志道”之志,言氣為“浩然之氣”者不同。蓋謂凡人之為善為惡,此兼善惡說。先有其心,無定志則但名為心。而氣為之用者固多矣;然亦有時本無是心,而因氣以動作焉。如今人言乘興而為。如方在蹶、趨,則心亦為之疾速,與緩步時不同。則心雖有覺,氣雖無覺,而偶然之頃,氣且乘權以動一時之心。然則專壹之氣,其以感動常存之心,亦于此而可推矣。

    或問“志養得堅定,蹶、趨亦不能動得”之疑,全是隔籬猜物話。朱子所答,亦不分明。不察于此,而“和鸞、佩玉”之說得以闌入,而黃四如“文武火二三十年”之邪說亦以倡矣。

    十

    盡心、知性是知言本領,非知言後功效。蓋繇盡心知性以知言,其功雖似不可企及,而本末固順。若從揀別、淫、邪、遁上下工夫,以求心之盡、性之知,則如拔壯士之爪而欲僕之也。

    集注先說“盡心、知性”,後說“于凡天下之言”雲雲,甚是分明。東陽倒著說,即是門外語。中庸謂“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孔子謂“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俱是此理。苟非盡心知性,何以能不逆億而先覺耶?

    知言與窮理自別。“知”字是現成字,“窮”字是工夫字。窮理則為知性者入德之門,知言乃知性後全體大用之發。循本以知末,與即末以求本,跡同而實大異。程子斥人讀史為“玩物喪志”,及自看史,一字不遺,其所以用心者不同,本末逆順而已。

    一一

    所謂“天地之閑”者,只是有人物的去處。上而碧落,下而黃泉,原不在君子分內。聖賢下語,盡大說,也有著落,不似異端,便說向那高深無極,廣大無邊去。“閑”字古與“ 閑空”“閑”字通。天地之化相入,而其際至密無分段,那得有閑空處來?只是有人物底去處,則天地之化已屬于人物,便不盡繇天地,故曰“閑”。所謂“塞乎天地之閑”,也只是盡天下之人,盡天下之物,盡天下之事,要擔當便與擔當,要宰制便與宰制,險者使之易,阻者使之簡,無有畏難而葸怯者。但以此在未嘗有所作為處說,故且雲“塞乎天地之閑”。天地之閑,皆理之所至也。理之所至,此氣無不可至。言乎其體而無理不可勝者,言乎其用而無事不可任矣。

    集注雲“充塞無閑”。閑者,隙漏之謂,言無一理一事之不周也。新安雲“無有間斷之者”,有句無義。

    一二

    天下固有之理謂之道,吾心所以宰制乎天下者謂之義。道自在天地之閑,人且合將去,義則正所以合者也。均自人而言之,則現成之理,因事物而著于心者道也;事之至前,其道隱而不可見,乃以吾心之制,裁度以求道之中者義也。故道者,所以正吾志者也。志于道而以道正其志,則志有所持也。蓋志,初終一揆者也,處乎靜以待物。道有一成之則而統乎大,故志可與之相守。若以義持志,則事易而義徙。守一曲之宜,將有為匹夫匹婦之諒者,而其所遺之義多矣。

    義,日生者也。日生,則一事之義,止了一事之用;必須積集,而後所行之無非義。氣亦日生者也,一段氣止擔當得一事,無以繼之則又餒。集義以養之,則義日充,而氣因以無衰王之閑隙,然後成其浩然者以無往而不浩然也。

    小注“父當慈、子當孝”雲雲,只是道,不是義;又雲“道義是公共無形影的物事” ,尤謬。義亦雲公共,則義外矣。此門人記錄失實,必非朱子之語。朱子固曰“道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義則吾心之能斷制者”,何等分明!

    大要須知︰道是志上事,義是氣上事。告子貴心而賤氣,故內仁而外義;孟子尊氣以盡心,故集義以擴充其志之所持。于此辨得分明,更無混亂矣。

    一三

    此“義”字,大段在生死、行藏、進退、取舍上說,孟子以羞惡之心言義是也。孔子說義處較不同,如雲“行義以達其道”,則小注所雲“父當慈,子當孝,君當仁,臣當敬” 者是。亦止是此一理,孔子見得大,孟子說得精,故程子以孟子言義為有功于孔子。

    孟子唯在羞惡之心上見義,故雲“義內”。呼蹴之食,至死不屑,豈在外哉?唯此羞惡之心,人皆有而各自有,彼此不能相襲,襲如“襲裘”之襲,表蒙里也,猶今俗言“套”。集注引齊侯襲莒,非是。故宋、薛不受則為不恭,受齊之饋則為貨取;有伊尹之志則忠,無伊尹之志則篡︰唯不可襲,襲而取之必餒也。

    亦唯此羞惡之心,最與氣相為體用,彼君臣父子之義,但與理合,不資氣用。氣柔者,大抵羞惡之心失也。故雲“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只以保全此羞惡之心,內之無微而不謹,外之無大之可搖,則至大至剛之氣自無所惴矣。

    一四

    小注中一段,說“是集義所生”一段,甚為明快,集注卻未能如彼清楚。“是”字與 “非”字相呼應,蓋以自白其如此而非如彼也。譬之南人知稻田而不知麥隴,乃告之曰“此麥也,是高田秋種而夏獲者,非水田夏植而秋獲者”也。此兩句文字,直承上“其為氣也” 四字,一氣趕下,不可以集注分節而割裂之。天下必無有低田瀦水、夏種秋獲之麥,猶之乎必無有以義襲而取之之浩然之氣。麥隴之水一未分瀉,種之稍後于秋,則麥不登矣,況水田而夏種之乎?行一有不慊于心,則餒矣,況可雲以義襲而取之哉!

    “取之”“之”字,指浩然之氣說,非泛言氣也。義惟在吾心之內,氣亦在吾身之內,故義與氣互相為配。氣配義,義即生氣。若雲義在外,則義既在外,其可雲氣亦在外乎?義在吾身心之外,而氣固在吾身之內,乃引義入以求益其氣,則氣有虛而義乘其虛以襲之,因挾取此氣以為義用矣。

    如實求之,吾身之氣,豈身外之物可襲而可取者哉!其有謂義襲而取氣者,則告子之說是已。告子以吾心本無義,但有此昭昭靈靈之體,堪為主而不為萬物所搖,則心既恆寧,而氣亦順適,泊然無爭而天下莫之能勝。今無故外求一義,闖入吾心之內,使吾氣不得以寧,而挾與俱往,以與物爭勝于是非得失之林,則吾之氣不得以順安其居,與心相守,而受奪于義,以紛紜而斗構。故我唯不得于心,抑唯務安其心,而不外求義以襲取夫氣而妄用之,則心不動而氣亦不傷。

    此告子之邪說固然。而孟子曰︰我之養此浩然之氣者,非義在外,使之入襲吾氣而取之也,乃義在內而集之,則氣之浩然者以生也。明其是,白其非,而告子之誣其所不知,以妄譏吾養氣之非,其失自見矣。蓋告子不能測孟子之所得,故妄譏孟子以外求義而襲取夫氣。實則孟子既已不然,而天下亦必無外求義以襲而取氣之人。且外之與內,不相為配,則不相為取。既雲義外,則義固無為者矣。無為者安能致其襲取之事哉?

    乃告子之致疑于襲取者,繇其不知有義,而以天下之是非得失為義,則且曰大道既隱,人心之純白者既失而後有此也。是其徒以當世無實之是非為義,而于其心羞惡之見端者,昏不自知久矣。夫告子而豈無羞惡之心哉?乃繇其蔽陷之深,則雖有所羞惡,而反自誣其固有之良,以為客感之所生。固將曰呼馬應馬,呼牛應牛,而又何羞?食豕無異于食人,盜跖不殊于伯夷,而又何惡?是如己有目,不知其可以視,乃以謂白黑之班然者足障吾明,而欲棄之!

    告子蓋自有義而不自知,因不自知而義以喪。非然,則義本在內,與氣相配而生其浩然,而何以雲義外哉?繇其不識義,是故外義;如子久逃,不識其父,故以父為外人。繇其不識義而外義,故以養氣者為義襲取氣。則亦猶夫不識麥者之謂麥為水田夏種之苗,遂謂種麥者必瀦水以防夏旱,我所耕之田,皆平原爽塏,本無水之可瀦,不當種麥也。

    以不種麥故,雖旱而無可槁之麥,乃曰賴我之不種而免于槁。孟子所謂“不芸苗”者,正此謂也。故于此而深辨之,以自明其長。答“惡乎長”之問。集注“事皆合義”,“一事偶合”雲雲,俱未得立言之旨。

    一五

    說“必有事勿忘”處易,說“勿正、無助長”處,不知養浩然之氣當何如用功,則入鬼窠臼去。黃四如說“如煉丹,有文武火,惟慢火常在爐中,可使二三十年伏火”,真鬼語也!

    孟子說養氣,元不曾說調息遣魔,又不曾說降伏者氣,教他純純善善,不與人爭鬧,露圭角。乃以當大任而無恐懼者,其功只在集義;集義之事,日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何怕猛火熾然。

    塞乎天地,須窮時索與他窮,須困時索與他困,乃至須死時亦索與他死,方得培壅此羞惡之心,與氣配而成其浩然,此火之有武而無文者也。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則得天下而不為;非其義也,非其道也,則一介不取,一介不與;恰緊通梢,簞食豆羹與萬鐘之粟,無不從羞惡之心上打過,乃以長養此氣而成其浩然,則又火之有武而無文者也。今雲“火猛則丹走”,其將一半住,一半放松,遇肉三片,遇酒三杯,且教渾俗和光而可乎哉?

    黃四如者豈以為然,特其茫然不知何者為“養氣”,何者為“勿正、無助長”,黑撞著便與他比方兩句,恰得此村道士口頭內丹語,隨便胡銃出來,故曰“鬼語”也。

    此“勿正、無助長”,是明白分曉,有可指證語,與前義襲取氣,為有其言而必無其事者不同。孟子固曰“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須于此看出天下之人是如何助長。

    蓋盡人之情,自非奴隸佣保之不堪者,與夫巨奸極險之夫,以陰柔而濟其惡,則雖無志可持之人,亦未嘗不以其氣而求勝于物;而當其求勝之時,則皆有不懼之心。若此者何也?氣之至大至剛者,人所共有而與性俱生者也。乃又唯暴戾凶狠之人,則不論曲直而概施其血氣之勇。若其較為自好之士者,固且以義自居,而折人之不義矣。乃方其以義自居,則亦用其羞惡之心以為制,不可謂“不芸苗”矣。而所守之義,不過刻苦以自樹立于一日,遂恃此以為可以折人之具而無所惴,以任其非所任而敵其非所敵。此宋人所謂“今日病矣”,亦未可謂為之不力也。而所任非所堪,所敵非所勝,根本不固而枝葉徒繁,則果有千駟萬鐘以誘之,得生失死以脅之,而義力未厚,氣焰徒浮,將有摧撓屈折,一挫而不能更振者矣。此助長者之無益而反害乎氣也。

    抑或見義思為,而無久大之志,立一近小之規,以為吾之所能乎義如此,而苟善是,是亦足以求伸于天下矣。如戴盈之所謂“請損之”者,則其義易成,而其氣亦易振,以刻期而見功。此所謂“正”也。

    夫欲去二者之病,則亦唯一倍精嚴,規恢廣大,于其羞惡之本心,擴而充之,如火始然,愈昌愈熾,更無回互,更無貶損,方得無任不勝,無難可畏,而以成其氣盛大流行之用。若畏火之太猛,從而緩之,又從而伏之,一日暴而十日寒,亦終身于首鼠之域而已矣。

    斯唯異端之欲抑其氣為嬰兒者則然。故曰“為善無近名,文火帶武。為惡無近刑武火帶文。”,以遁于“知雄”常在爐中三十年。“守雌”伏火。之詭道。其緒余以為養生,則于取與翕闢之際,不即不離,而偷其視息。若聖賢之學︰無論經大經、立大本、雲行雨施、直內方外者,壁立萬仞;即其祈天永命以保其生者,亦“所其無逸”,而憂勤惕厲,以絕伐性戕生之害。又奚火之必伏而文武兼用者乎?

    在四如本不知而妄言,竊鬼語以欺人,亦非果有得于異端之教。乃讀者不察,或反屈誣孟子以證彼內養之邪說,則其害大矣。若此類,愚讀大全而深有懼焉者也。

    一六

    “勿助長”原不與告子對治,集注語自未審。告子只是不芸苗,以氣為無益而舍之,故“勿求于氣”。繇他錯認苗為稂莠,謂其不可以充食,故遂不芸。且不芸矣,又何助長之有?

    前段“告子未嘗知義”二句,已辨盡告子之短。“必有事焉”四句,孟子自言其集義、養氣之功,不復與告子相比擬。前段集注“行一事偶合于義”雲雲,正好在此處作注。

    集義、養氣,卻不是拚一日之病,須終歲勤動,方得有力田之秋。若如齊桓之定王世子,晉文之伐原示信,陳仲子之與之齊國而不受,以一日之勞表一日之義,遂鼓其氣以陵天下,而不顧本根之拔,此則助長者也。告子卻不吃者茶飯,方且疑孟子之為助長,而彼豈其然?

    一七

    諸儒之失,在錯看一“養”字,將作馴服調御說,故其下流遂有如黃四如伏火之誕者。孟子之所謂養,乃長養之謂也。直到北宮黝恁般猛烈,亦謂之養,豈馴服調御之謂乎?孟子于此,看得吾身之有心有氣,無非天理。故後篇言養心,而曰“無物不長”,直教他萌蘗發達,依舊得牛山之木參天。此言養氣,只是以義生發此不餒不惴之氣,盛大流行,塞乎天地之閑而無所屈。

    異端則不然。將此心作獼猴相似,唯恐其拘桎之不密;而于氣也,則尤以為害苗之草,摧殘之而唯恐其不消。莊子木雞,溈山水牯,皆此而已。古人即在聞和鸞、听佩玉時,亦不作此蚰蜒倒縮氣象。森森栗栗中,正有“雷雨之動滿盈”在內,故曰“立于禮”。“立” 字中,便有泰山岩岩意。

    後人不察,夾雜佛老,遂有靜養氣之說,極為害事。聖賢靜而存養,乃存養此仁義之心于靜中,雖靜不息。豈撞機息牙,暴害其氣而使不能動,如三日新婦,婉娩作閨態耶?

    一八

    “願學孔子”一段,自“宰我、子貢善為說辭”起。孟子但從大架步說,卻未顯出示人,集注、語錄亦未為發明。雙峰謂“孟子章句長,須看教前後血脈貫通”。如此“願學孔子”一語,乃通章要領,若于前後貫通有礙,則不但文義雙躓,而聖學吃緊處亦終湮晦,令學者無入手處。

    夫願學孔子,則必有以學之矣。孟子曰“可以仕則仕雲雲,孔子也”。然則將于此而學之耶?乃此四者則何易學也?仕、止、久、速之可者,初無定可,而孔子之“則仕”、“ 則止”、“則久”、“則速”也,自其義精仁熟,繇誠達幾,繇幾入神之妙。倘無其聖功,而徒仿佛其化,則亦王莽之學周公矣。夫化繇德顯,德自學成。孔子曰“下學而上達”,達者自然順序之通也。達不可學,而學乃以達,孔子且然,而況學孔子者乎?

    既明夫非于仕、止、久、速而學之,則將曰知言、養氣,其學孔子者也。此固然矣。然其雲養氣者,集義是也。夫集義而氣以不餒,則至大至剛,無所貶撓,而兩閑之事,皆足以任之,孔子固然。而伯夷、伊尹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而不為”,“君百里之地,而足以有天下”,其氣之配道義以終無餒者,夫豈有讓哉?而孟子又何以略二子而獨學孔子也?故養氣者,聖功也,抑聖者之所同也,非孔子之所以異也。

    今但從末一段文字原委看來,跌入子貢問聖一段孔子自言處,則孟子之所以學孔子者,固可考矣。公孫丑“夫子既聖”一問,先以“辭命未能”發端,則其疑孟子之聖也,固在聖人復起之所不易。而子貢信夫子之聖也,以學不厭而教不倦為仁知之大用。即此觀之,則可直詞以決之曰︰養氣者,夷、尹、孔子之所同也;知言者,孔子之所以異也;學孔子者,知言而以養其氣也。

    先儒謂知言、養氣,二者合一;又雲告子外義,故不知言。是則孟子唯能見義于內,故于天下之言,無所求而不得,而浩然之氣日生。夫其見義于內者,豈斤斤之明足以察之哉?以無私之仁體藏密之知,故自喻其性之善,而灼然見義之至足于吾心。乃其所繇以致此者,則唯不厭、不倦以為學教,而即物窮理,以豁然貫通于吾心之全體大用者也。全體大用即義。此即大學之格物、致知以知至善而止者也。繇其知之大明,則為知言;繇其行之造極,則為養氣。義無不集,故造極。行造其極則聖矣。

    夷、尹之所以皆得為聖也,尹之格于皇天,夷之風起百世者,氣之盛大流行、塞乎兩閑者也。乃繇其行之已至,則得天下而不為,固有所不可矣;君百里而有天下,則抑有所可矣。若夫隨可而可,不但有其必可,斯豈特行足以造之而氣足以任之哉?孟子曰︰“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力者,義無不集而氣足以舉其任也。巧者,盡心知性而耳順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釋而無縴芥之疑也。是知孔子之獨至,非二子之所得同者,在知言。

    而孔子之所以聲入心通,無疑于天下之理,而為萬事萬物之權衡,以時措而咸宜者,一其下學上達者之條理蚤成也。學不厭、教不倦,下學之功也。乃即此以學而即此以達,則唯盡吾性之善、充吾心之義而無不達矣。故其為學,始于格物、致知,而要于明德之明。孟子曰“萬物皆備于我矣”,則物之所自格者,即吾德之本明者也。以盡吾心皆備之物,而天下之是非得失,無不待我以為權衡,此孔子所謂“可與權”者。養氣則可與立,知言乃可與權。乃以應夫仕、止、久、速之幾,如日月之明,容光必照,而廓然其無疑矣。

    若夷與尹,非其知之不真也,知其所至,而未極乎物之所至,則至其所知,而或未中乎幾之莫知。其不能從容于仕、止、久、速合一無滯之義也,亦極其所極,而未達乎無用不極之妙。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事始于精義,則下學皆有可學之資;化極于窮神,則雖夷與尹不足以盡其上達之妙。然則孟子之所以學孔子者,一言以蔽之曰,知言而已矣。

    乃微其詞而不直以告丑者,則緣此之為學,事甚易而幾甚微,達者自可得之于無行不與之中,而苟標此以為宗,將使愚者不察,苟求之外而遺吾本明之德,則且玩物喪志,以終身于罔、殆之中。乃以前段所答知言之問,但就齊卿相所知之言,顯其救時之大用,而未著夫知言之全體與其所自知言之本原,故于此復申言其從入之事在學誨之中,而推致其權度之精,則有時中之妙。蓋七篇本孟子所自作,故問答之際,一合一離,一微一顯,一偏一全,經緯成文,而大義、微言交相引伸,使知者自得之。“引而不發,躍如也”,亦于此信矣。

    一九

    “不忍人”“忍”字,誤作“必有忍”“忍”字一例看,極為害理。雙峰“忍不住” 之說,其謬甚矣!“忍”字從刃、從心,只是割棄下不顧之意。朱[孟]子于此,已說得分明。事親、從兄,是從順處見;惻隱、羞惡,是因逆而見。觀下稱孺子入井則知之。若無入井之事,但見一孺子,便痛惜憐愛,忍禁不住,骨與俱靡,則亦婦人之仁耳。

    此章言“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其雲“先王”者,湯、武是也。人之陷于水火者為勢已逆,而我始創法立制以拯之也。若承治之主,便無可動其惻隱者,則又如下篇所雲“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但無害之而已足矣。君子之于民也,當其順,則無欲害之而止;當其逆,則有不忍之之心。非仁之有二心也,仁術之因乎物者自不同也。

    若雲惻隱之心從中發出便忍不住,則當雲“不忍惻隱之心”,而何以雲“不忍人”?此處吃緊在一“人”字。言人,則本為一氣,痛癢相關之情自見。朱子雲“見一蟻子,豈無此心”,語自有病。理一分殊,昭然自別于吾心,不可籠統帶說。均是人矣,則雖有貴賤親疏之別,而情自相喻,性自相函,所以遇其不得恰好處,割舍下將作犬馬土芥般看不得。此求之人之天良,固自炯炯不昧,非徒有言說而不能喻于心也。浸令蟻子濱危,則又較犬馬差一格,而況于人乎?

    至若忍禁之忍,自以能忍為得。若忍不住,自是不好事。忍者,情欲發而禁之毋發,須有力持之事焉。若人之不仁,則直是喪其本心,豈有惻隱之心發于中而用力以禁其不發者哉?苟其為仁義之心,雖至愚不肖,既有之,亦必听之,特不能發之,而未有忍之者也。且雲“不忍人之政”,亦豈先王之有此政也,技癢不禁,而急于自見也乎?甚哉,饒氏之以小言破道!將牽率夫人樂用其婦人之仁、小丈夫之悻悻而有余矣。

    二十

    集注“全體此心”四字,恰與“端”字對說。孟子之學,大旨把內外、精粗看作一致,故曰“萬物皆備于我”。“萬物皆備于我”,萬事皆備于心也。心之發端,則是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到全體上,卻一部全禮樂刑政在內。只緣仁、義、禮、知之德,彌綸兩閑,或順或逆,莫不左右而逢原也。

    雙峰雲“斯,猶即也”。若下得“即”字,便不當下“斯”字。“即”字雖疾速,然有彼此相躡之意。如人言“行一步,即行第二步”,第一步之中無第二步,但行一步亦自可止,不必定行第二步;特行之疾者,不止而加進,遂相因以即有耳。此言“斯有”則不然。須為之釋曰“斯,即此也”,方得恰合。即此不忍人之心,便有不忍人之政在內,非有待也。如齊宣之易牛,孟子許之為“仁術”。仁,心也;術,政也。不忍殺牛之心,自有此全牛之術;非既有此心,又有此術也。

    先王固不無學問思辨之事,存養省察之功,然俱于事未至前之先,務求吾心之全體大用而全體之;非待有其心後,卻方講求其事,以為心樹枝葉。說“即”字雖疾速,以實求之,則終成蹭蹬。識得孟子本領,自然不作此文句。

    二一

    納交、要譽、惡聲,便說是“人欲之私”,亦不得。上蔡之說太高著,高過則無實矣。孟子之意,特以此三者之心,原不與乍見孺子入井時相應,故所感值其所通,惻隱之心生,而三者之心不生也。

    乃其必言非此三者,則以如救孺子,則須有此三種利益,固其功之所必收,而非乍見之頃有心期待而得耳。若以此為人欲之私,則子貢贖人而卻其資,孔子不應非之。且不救人之聲,惡聲也;惡聲可惡而惡之,又豈非羞惡之心乎?

    上蔡之意,若將以此分王霸之誠偽。然霸者之疵,乃在攬著未有之事以蠰仁義,若伐原示信,到底無益有損。若其覿面相遇、發不及慮之時,亦未便起功利之想。不然,則豈桓、文之心,求一念如悠悠行路之人乍見孺子入井時而不得耶?

    雲峰雲“稍涉安排商量,便非本心”,則尤陷溺異端而大違聖教矣。孟子到底也須說個“擴充”。擴充之功,乃以會通四端而經緯萬善,究莫非天理之固然。且如乍見孺子將入于井,便有怵惕惻隱之心,及到少閑,問知此孺子之父母卻與我有不共戴天之,則救之為逆,不救為順,即此豈不須商量?而孔子所謂“可逝也,不可陷也”,又豈不安頓自身而排置得所乎?惻隱之心,元與羞惡、辭讓、是非,同條互用,那得只任此一念一直做去,更無回顧?且此章言不忍人之心里面便有不忍人之政,則先王所以定上下之交,永夙夜之譽,遠不仁之聲者,鴻名大業,俱在里許。若只許直用,不許商量安排,則只消此心已足,而何以又雲有政耶?

    聖賢帝王之學,元無孤孤另另作一條白練去之理。不用商量者,釋氏之所謂“驀直去 ”。不用安排者,又莊子之唾余耳。故曰雲峰之說,陷溺異端而大違聖教也。

    二二

    朱子“動處發出”一段文字,有一部全易在內。易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又雲“復其見天地之心”,只是此理。動便是陽,靜便是陰。從其質而言之,則為陰陽;從陰陽之所自生者而言之,則只是動靜。陰在天地,也未便是不好底。動以出,靜以納。出者所以虛而受納,納者所以實而給出。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然到生物之化上,則動者生也,靜者殺也,仁不仁亦遂以分矣。

    聖人官天府地,自知擇而用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須作兩項說。“立天下之大本”,則須兼動靜而致功,合陰陽以成能。喜怒哀樂未發處,必肖天地之動靜無端,納以實而善其出。若其“知天地之化育”,則只在動處體會,以動者生而靜者殺也。

    又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與義卻俱在動處發見。從動中又分此兩支︰仁,動之靜也;義,動之動也。義雖以配肅殺,然其殺也,亦羞惡極至之用,非與天地之無所羞惡而殺者同。故殺人刑人,而不因于己所甚羞與所大惡,則必殘忍凶酷之徒矣。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只是動而不已。而動者必因于物之感,故易言“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此是天地之心,所謂“一陽來復,數點梅花”者是已。樂記以感而遂通為性之欲,便大差謬。所以他後面說“物至知知”一段,直入異端窟臼里去。聖賢以體天知化,居德行仁,只在一“動”字上。故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不相一而疑相礙者,合之于動則四德同功矣。

    且如此章上言內交、要譽、惡聲,在乍見孺子入井時用他不著,若靜中豈無此三者?亦豈遽成大過?只為動處不與此事相應,則人固有之心便不向那邊動;若本非所動而強為之,則是霸者之假仁。若恰好當機而動,便盡商量其宜,安排得當,正以盡此心之大用。故即納交、要譽、惡聲之心,遇彼恰好用著處,亦即以從彼動者為正,而怵惕惻隱之心,在彼又為不相交涉。此中內外感通、良心各見處,只在當念自喻,不可懸揣與判王霸之分。

    若見大賓時,內交之心,從中而發,便是禮之端;不韙之聲,思以避之,便是義之端;畏鄉黨之清議而思得盛名,便是智之端。此唯“要”字有病,“譽”字自無嫌。唯孺子入井之時,非彼三者之動幾,故孟子別言之。雖在人欲橫流之人,亦未有從彼發者。天地自然之理,與吾心固有之性,符合相迎,則動幾自應。此天地聖人之所不能違,而一切商量安排,皆從此而善其用。故君子之致其功者,唯慎諸此之為兢兢也。

    二三

    “心統性情”,“統”字只作“兼”字看。其不言兼而言統者,性情有先後之序而非並立者也。實則所雲“統”者,自其函受而言。若說個“主”字,則是性情顯而心藏矣,此又不成義理。性自是心之主,心但為情之主,心不能主性也。

    乃孟子此言四端,則又在發處觀心、繇情以知性、繇端以知本之說。蔡西山竟將“端 ”字作“尾”字看,固是十分膽識。但就眾人全體隱晦、僅有此心言之,則為尾。若先王全體此心,則如火炎昆岡,水決金堤,通梢一致,更無首尾矣。

    抑此但可雲從情上說心,統性在內。卻不可竟將四者為情。情自是喜怒哀樂,人心也。此四端者,道心也。道心終不離人心而別出,故可于情說心;而其體已異,則不可竟謂之情。

    若張子所謂“心統性情”者,則又概言心而非可用釋此“心”字。此所言心,乃自性情相介之幾上說。集注引此,則以明“心統性情”,故性之于情上見者,亦得謂之心也。“ 心統性情”,自其函受而言也。此于性之發見,乘情而出者言心,則謂性在心,而性為體、心為用也。仁義禮智體,四端用。

    要此四者之心,是性上發生有力底。乃以與情相近,故介乎情而發。惻隱近哀,辭讓近喜,羞惡、是非近怒。性本于天而無為,心位于人而有權,是以謂之心而不謂之性。若以情言,則為情之貞而作喜怒哀樂之節四端是情上半截,為性之尾。喜怒哀樂是情下半截,情純用事。者也。情又從此心上發生,而或與之為終始,或與之為擴充,擴充則情皆中節。或背而他出以淫濫無節者有之矣。故不得竟謂之情,必雲情上之道心,斯以義協而無毫發之差爾。

    二四

    小注雲“仁義禮智本體自無形影,‘本’字有病。只將他發動處看”,此為人皆有之而言也。若君子之靜而存,動而省,功深理熟,天理來復者,則不然。仁義禮智自森森地,于動于靜皆不昧。于此中循之有實,發之有據,故曰“反身而誠”。豈但有形影而已?

    “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一倍篤實光輝,皆一 尢妄者。孟子只且如此指出,不獲已為已放其心者言耳。不然,則為聖賢者,亦但從端緒上尋求,舍其富有而與寡婦爭遺秉滯穗之利,那得充滿周遍,經綸大經,立大本,知化育來!擴充四端,以幾乎四海之保,已是忒煞費力,所謂“再回頭是百年人”也。

    “人有四端,猶其有四體”,其有四德,猶其有此心。愚下人但知有四體,不知有心,故且與如是作喻。

    二五

    不能擴充,只為不知,“知”字上有工夫,固是。然此知上工夫,須“知”字連下“皆擴而充之”五字一氣。知者,知擴而知充也。“強恕而行”,知擴者也;“反身而誠”,知充者也。擴充之中,便有全部不忍人之政在內。大用無非全體,須一一揀別,令與此四端相應相成。大學之所謂“致知”,正此是也。

    若在長養四端,令恆不昧上做工夫,則須用戒欺求慊之實學,不僅用知。知有此心,便大段休去,此釋氏之邪說;只一發心,功德便不可量,乃以隳名教、戕生理而皆不恤。嗚呼!重言知而無實,其為害之烈,可勝道哉!

    二六

    “矢人豈不仁于函人”一章,唯雙峰為得之。慶源、西山只在心上說,卻不顧下文“ 不仁不智”一段,亦且不顧矢函,巫匠兩喻。矢人匠人之心,與巫函同,所以不同者,術而已矣。

    上章與此章,共是一意。上章就高遠處說先王所以平治天下之理,此章就卑近處說,為諸侯見役者發動其恥心,然大要都在仁術上著意。擴而充之者,盡心所本有之術也。如乍見孺子入井時,既有怵惕惻隱之心,則其所以救之者不遺余力可知已。先王于心見全體,則術自無不得其宜,以心之固有夫術也。若矢人之心無異函人,而卒至以傷人為心者,術亦能易心也。心有其術,則上智者當盡其心以行其政。術能易心,則下愚者當正其術以養其心。故雲“擇”,雲“莫之御”,皆為術言也。

    若心,則固有之而無待于擇,藏之于己,亦何有于御不御哉?心、術元為一貫,而心外無術,故可盡心以廣其術,亦可因術以善其心。畏罪而強仁者,何望其見術于心哉?且範圍其心于術之中而不習于惡,則亦可以保其國家而免于恥矣。集注“仁道之大”四字,須著眼在一“道”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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