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武子者,齊人也。以兵法見于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于是許之,出宮中美人得百八十人。
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約束既布,乃設 鉞,即三令五申之,于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斬左右隊長。
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于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于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于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孫子曰︰“法令孰行。”又曰︰“君命有所不受。”武之斬二隊長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