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三一 札口詞
類別︰子部 作者︰宋•宋慈 書名︰
洗冤錄
凡記錄口詞,恐怕不是本人,有的是以他人偽作病狀,代其飾說,一時不能辨認清楚。應在所判狀內申明︰日後如或死亡報官,根據有關條令檢驗。這或許可使那些豪強之家,預知有所警悟。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洗冤錄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洗冤錄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