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三一 札口詞

類別︰子部 作者︰宋•宋慈 書名︰洗冤錄

    凡記錄口詞,恐怕不是本人,有的是以他人偽作病狀,代其飾說,一時不能辨認清楚。應在所判狀內申明︰日後如或死亡報官,根據有關條令檢驗。這或許可使那些豪強之家,預知有所警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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