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六十三、《難經》七十五難金不得平木“不”字辯

類別︰子部 作者︰明•孫一奎 書名︰醫旨緒餘

    生生子曰:七十五難雲:“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雲雲,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此之謂也。”滑伯仁曰:“不”字疑衍。四明陳氏曰:仲景雲:木行乘金,曰橫。《內經》曰:“氣有余,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金虛本資氣于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于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于木,木乃減而不復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木既不實,其氣乃平,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徑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而平耳。而滑伯仁又曰:陳氏之說,亦自有理,但為“不”之一字纏擾,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余曰:“不”字非衍,《難經》所謂不者,乃姑息之謂,不徑以金平木,故有瀉火補水之治,觀越人謂“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更”字與“不”字,乃一篇之大關鍵也。此更字與二十難更相乘,更相伏“更”字義同,謂互相平制,不直令金以平木也。觀仲景木行乘金曰橫之“橫”字,則知金非等閑之虛,即驟補之,猶未能自保,況欲令其得平木乎?彼金之得平木,乃以五行順相平者言也,此以五行更相平者言也。

    “更”與“順”,自當有別,不然,越人何不徑雲補金,使得平木,而乃曰“瀉南方,補北方”哉。越人之微意,正欲瀉火以泄木之余,補水以實金之虛,五行遞相濟養,更互克伐,子為母復仇之義,故曰“欲令金不得平木”也。此圍魏救韓之意,不平之平,乃所以平也。陳氏訓不字誠是,但于更字仍欠發明,故未免啟後人之疑,醫道如伯仁,亦可謂精詣矣,乃以不字為衍文,余又不知其何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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