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雇人代殺無妨
類別︰子部 作者︰佚名 書名︰
衛生集
或謂我自己不操刀,听他人為之。答曰,彼世有枉受官刑者,何以不恨劊子,而恨官府乎。以非執刀者所能主,而當官為之主也。故自殺,與命人代殺,惡相等,而罪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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