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王,病久。忽一道者,詣門請醫,餌以異藥。王即吐出十數小蛇而愈。道者曰,此王六世余殃所致。因王往昔曾救一母鹿,其鹿有胎,得全雙命。故特下降,為王救治耳。言訖,忽不見好生
錄。
一念慈悲,數世猶蒙其福。異類有情,良不誣也。
士人有學成而久滯黌序者,禱于文昌。設中鄉試,當宰鹿以祀。俄而中式,既酬願已。上春官,復許雙鹿。未及第而卒感應篇注。
噫,殺彼鹿求己祿,于汝安乎。
邵為商,饒有財帛,而貪猥誅求。因逢鹿,避人而去。取鹿子打殺,棄之林中。其鹿母遙見,悲號不已。是日邵欲夜行,意有謀也。只有一子,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宿大樹下,憩睡以伺其父。邵至,乃不識是子。但見衣襆在旁,一人熟寐。遂抽腰刀刺其喉,取其襆前行。天漸曉,見其衣襆,乃知殺者是己子也。毒恨無及矣,尋亦死同善錄。
邵之狼貪如此。既忍于人,何有于物。殺鹿固不足以罪之也。然殺鹿兒于前,而斃己子于後,則亦巧相值矣。
廬陵吳唐,精于騎射,常攜子出獵。遇一鹿同 游戲。見唐引弓,鹿走避射,唐乃射其 而斃之。鹿見而驚還,悲鳴不已。唐乃伏草中,窺鹿舐兒,唐再發一矢殪之,其鹿即倒。少頃,又逢一鹿。張弓間,矢忽飛中其子。唐急投弓,抱子而哭。忽聞空中呼曰,吳唐,鹿之愛子,與汝何異。驚而仰視,虎從旁出,搏折其臂而死感應篇注。
鹿之愛子,與汝何異。凡業獵者,亦曾聞此二語否。
文世立,以烹屠為業。嘗欲殺一鹿,鹿跪而流淚,以為不祥。鹿懷一 ,尋當產育。就庖哀切,同被刳割。因斯患疾,眉須皆落,身瘡並壞。乃深起悔責,傾家買地,建小莊嚴寺。病乃愈焉。此改業之報也感應篇注。
若不改業,病乃愈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