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兒生三日,應開腹,助谷神,壯胃氣,用粟米煮熟,研如乳汁,與兒大豆許,慎不可與雜藥。
乳者奶也,哺者食也,乳後不得與食,哺後不得與乳,乳食相並,難以克化,大則成癖,小則成積,疳氣自此始矣。
或雲:小兒無傷乳法,即乳滿而溢,亦不為害,惟與食相並,則乳裹食不化,遂結成痰癖,是傷食,非傷乳也。故小兒以乳為主,三歲後方可食糕粥,五歲外方可食葷腥,則一生永無脾胃之疾。而孫真人、葛氏、巢氏、聖濟經皆雲:三日即當用哺,以助谷神,導腸胃。是在為母者細審兒之虛實而調劑之。
正文 哺兒方 葛氏肘後方類別︰子部
作者︰明•武之望 書名︰保生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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