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論禽三取吉凶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
演禽通纂
凡看禽演,先以干取,次以支求,務要以吞啖、形勢、化道三者相須,取其化,要主胎與月日宿合為真化,與年時合為覺化。如流星、太歲有傷主星者,舊疾舉發不常。主星、流星、太歲有傷胎星者,疾有因而得。主星、胎星、太歲有傷流星者,頭風兩股腰疾。凡流星傷主星、胎星,太歲又傷流星、主星、胎星,則主雜病之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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