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推太乙所在法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太乙金鏡式經

        《傳》曰︰太乙者,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早、兵革、饑謹、疾疫、災害之國也。常考之,順行八官,不游中五,三年徒一宮。第一年治天,齊日月、星辰,使七曜無差其度,以明天道。所臨之分,承天道而行,則獲治天之考.第二年治地,調四氣、八風,能使風雨不愆其候,以明地道。所臨之分,無興土木之功、役人民、妨稼穡,則獲治地之考。第三年治民,使君臣、父子、長幼無失其序,以明人道。所臨之分,進忠良,察獄訟,恤孤寡,則獲治人之考。古太乙考治天下。若無道之國、失禮之君,恃干戈恣侵伐,則兵災、水早、饑()、流亡以行其罰。若守道安民,()兵禁暴,則五緯不愆度,四民無失業。故《經》雲︰太乙所臨之國,有道則昌,無道則殃。樂產雲︰能使日月無光,五緯孛現,山崩地震,川涌河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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