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推太乙式僅法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太乙金鏡式經

        黃帝受命,龍馬負因而出河,因體其象,而制太乙式,體有三重,上青法天,下黃法地,中體象人,即天、地、人三才悉備。天有十二辰,地有十二次,四維、八門、九宮、十二神,咸有象焉。

        《經》雲︰運式之儀有八;一詳太歲所在,欲求計神,故先詳之;第二詳太乙所在宮,以立監將;第三詳何神為天目,以置文昌、始擊諸神也;第四詳何神為計神,以知主客計;第五詳何神為始擊,以計神加和德官,求文昌所臨宮,以艮為鬼門方,求幽冥吉凶,故加和德而計之;第六視天地二目各在何所,求主客之算,第七詳置算之數,以定主容大將之官;第八論主客置算,若得十,置一;若得二十四,棄二十,置四,余皆以例而推之,各視天目所在宮而行算。若天日在正宮,則按本數。若天目間神,則加一數而行算,至太乙宮止矣。

        假令太乙在九宮,大義為天目,後大義一算,地主八算,和德三,高叢四,計得十六。余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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