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推民基太乙法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
太乙金鏡式經
置上元積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盡,為入周以來年數,又以小周十二去之;不盡,為入小周以來年數。置小周以來年,命起戌邦、順行十二邦算外,即民基太乙所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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