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推四神太乙法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太乙金鏡式經

    《經》曰︰四神太乙者,水神也。紀綱有道之代則昌,無道之代則殃。若臨克賊之鄉,兼君無道,則兵革、水旱、饑荒也。

    置上元甲子所求積年,以一百八十去之;不盡,以三十六除之,為紀數。不滿算外,為入紀來年數。其紀數命起第一紀算外,即得四神太乙所在及入紀以來年數也。入紀有五、三、十、六為一紀︰第一甲子;第二庚子;第三丙子;第四壬子;第五戊子。置人紀年,以三除之,為宮數;不滿,為入宮以來年數。命起一宮,順行盡九宮。又以絳宮明堂、玉堂接之,算外,即得四神太乙所在及入宮以來年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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