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推五音以佔災變十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
太乙金鏡式經
《經》曰︰算得一、二為宮。宮有變,佔在君。《經》曰︰一為宮;二為比宮。宮有變,佔在君。《經》曰︰算得三為征;四為比征。征有變,佔在宗廟。《經》曰︰算得五為羽。羽有變,佔在後妃。《經》曰︰五為比羽。羽有變,佔在後紀。《經》曰︰其得七為商。商有變,佔在子孫。《經》曰︰算得九為角;十為比角。角有變,佔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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