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推所主以佔吉凶十五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書名︰太乙金鏡式經

    《經》曰︰有所主,以明吉凶。謂十為將軍,五為吏士,一為兵卒,無此者凶,若數得十六以上,將吏卒備,百事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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