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大耗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御定星歷考原

    《歷例曰》大耗者,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地,不可營造、倉庫納財物。犯之當有寇賊、驚恐之事。

    《明時總要》曰︰“常居歲沖之地。”

    曹震圭曰︰“大耗者,太歲擊沖、破散之神也。物擊則破,沖則散,破散則耗也。”


如果你對御定星歷考原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御定星歷考原》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