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吊客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
御定星歷考原
《紀歲歷》曰︰“吊客者,歲之凶神也。主疾病、哀泣之事。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造及問病尋醫、吊孝、送喪。”
《篷瀛書》曰︰“子年在戌,順行十二辰是也。其位常與官符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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