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歷》曰︰“天醫者,天之巫醫。其日宜請藥、避病、尋巫、禱祀。”
《歷例》曰︰“天醫者,正月起戌,順行十二辰。”
《曹震圭》曰︰“天醫者,三合後辰,能使萬物死而復生,損而復益。如正月建寅,三合為寅午戌,而戌為寅之後辰是也。余仿此。”
卷三 天醫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御定星歷考原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