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事二 第九条  前驱

类别:集部 作者:刘向(西汉) 书名:新序

    【 原文】

    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修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反。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逐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宿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歛,重刑罚,罪三也。请自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无赋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天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为,而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胜道,而妖不胜德,奈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

    【 译文】

    晋文公出外打猎,开道的人报告说:“前面有一条大蛇,身子像堤坝那么高,把道路完全堵住了。”文公说:“我听说过,诸侯梦见不祥之物就要修励仁德,大夫梦见不祥之物就要勤勉地处理公务,士人梦见不祥之物就要敦励品行,像这样灾祸就不至于降临了。现在我有过失,老天用这条大蛇向我发出警告。让车掉头回去吧。”开道的人说:“我听说过,高兴的时候不要颁赏,生气的时候不要加刑。假如祸福已经摆在面前,就无法更改了,为什么不干脆往前走?”文公说:“不是这么回事,神怪不能战胜圣道,妖孽也不能战胜仁德,祸福未见分晓,还来得及化解啊。”掉过车头就往回走,斋戒了三天,在宗庙向祖先察告说:“我祭祀时供献的牛羊少,而且不肥,财物也不多,这是第一种罪过;我喜欢打猎,毫无节制,这是第二种罪过;我横征暴敛,刑罚过重,这是第三种罪过。我发愿,从今以后,在关日、市集不收税,渔猎之地不收税,赦免罪人,旧田只收一半税,新开的田免税。”实行这项法令还不到五天,看守那条大蛇的官吏梦见天帝把蛇杀了,说:“为什么要挡住圣君的道路呢?你的罪孽该死。”梦醒后,去看那条蛇,它己经腐烂了。这位官吏进见文公,文公说:“是啊,神怪果然不能战胜圣道,妖孽也不能战胜仁德,为什么不讲求道理而听其自然呢?对不祥的征兆,用仁德去应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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