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士第七 第十五條   鄭相

類別︰集部 作者︰劉向(西漢) 書名︰新序

    【 原文】

    昔者,有饋魚于鄭相者,鄭相不受。或謂鄭相曰︰“子嗜魚,何故不受?”對曰︰“吾以嗜魚,故不受魚。受魚失祿,無以食魚;不受得祿,終身食魚。”

    【 譯文】

    從前,有人送魚給鄭相,鄭相不接受。有的人就問鄭相︰“您喜歡吃魚,為什麼不收下呢?”鄭相答道︰“我因為喜歡吃魚,所以不收別人送的魚。收下魚丟了官,就沒有薪俸買魚吃了;不收魚能保住薪俸,一輩子都有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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