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棋力高出人上,而故求對著減饒,誆賭人財物者,各杖八十。
【纂注】原可饒而必欲對,原可多而必求少,誘人輕賭,是為誆騙。既杖之矣,而又計子加等,追財物入官,庶其罪乃盡也。若但求省力而不盡所長,雖屬詐情,猶有謙意,僅笞之而已。至不服饒與必欲強饒人者,皆妄人耳,故均杖之。
正文 誆騙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書名︰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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