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學士帶知制誥

類別︰子部 作者︰宋•費袞 書名︰梁漫志

    翰林學士帶知制誥本于唐制,唐自開元末改翰林供奉為學士院,專掌內命,號為內相,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入院一歲則遷知制誥,未知制誥者不作文書,但備顧問、參侍行幸而已。唐自有知制誥以中書舍人或前行正郎為之,本朝亦自有知制誥如錢若水、甦易簡皆自知制誥入為翰林學士,然唐之學士必帶知制誥之三字者,所以別其為作文書之學士也。若本朝翰林學士未始有不作文書者,則帶知制誥徒成贅爾。元豐改官制,失于刪去,況知制誥自掌外制。天禧末欲罷寇忠愍政事,召知制誥晏元憲示以除目,元憲辭以臣掌外制,此非臣職是也。建炎元年謝任伯參政(克家)除翰林學士,以知制誥犯祖名為言,有旨權不系知制誥三字,任伯力辭,言翰林學士祖宗時若兼領他官,止與職名同,元豐官制既行,專典內制則必帶知制誥三字,此不易之制也,詎可輒緣微臣輕有改革,卒辭不拜。然元豐以前省台寺監皆領空名,則固與職名同,官制既行,賜之以階,而省台寺監各選所職,則翰林學士自應專典內制矣,何必更帶知制誥三字為哉?任伯第不詳考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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