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篇章鑒析 卷五  宮之奇諫假道(僖公二年、五年)——唇亡齒寒的歷史教訓

類別︰史部 作者︰左丘明 書名︰春秋左傳

    【原文】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1)。公曰(2)︰ “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于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3)。”對曰︰“宮之奇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于君,君昵之。雖諫,將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不為道(4),入自顛柃(5),伐溟三門(6)。冀之既病(7),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 于逆旅(8),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9)”虞公許之, 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听,遂起師。夏,晉里克。荀息帥師 會虞師,伐虢(10),滅下陽(11)。(以上僖公二年)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12)。 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13),寇不可玩(14)。一之謂甚(15)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16), 其虞、虢之謂也。”公曰︰ “晉,吾宗也(1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19),是以不嗣(20)。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21);為文王卿士(22), 勛在王室,藏于盟府(23),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幅乎?親以寵幅,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髫(24),神必據我(25)。”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26)︰ ‘皇天無親(27),惟德是輔(2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29)。’又曰︰ ‘民不易物,惟德繁物(3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 馮依(3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32),神其吐之乎(33)?” 弗從,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34),曰︰“虞不臘矣(35)。在此行也, 晉不更舉矣(36)。”

    冬,十二月丙于朔(37)。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38)。師還,館于 虞(39),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膳秦穆姬(40),而修 虞祀(41),且歸其職貢于王(42)。

    【注釋】

    (1)晉︰諸侯國名,姬姓,在今山西西南部。旬息︰晉國大夫。屈︰晉回 邑名。乘︰這里指良馬。垂棘︰地名,出產美玉。虞︰諸候國名,姬姓,在 今山西平陸東北。虢(guo)︰諸候國名,姬姓,在今山西平陸南。假道︰借 路。 (2)公︰指晉獻公。(3)宮之奇︰虞國的賢臣。存︰在。(4)冀︰ 諸候國名,在今山西河津東北。不道︰無道。(5)顛柃(ling)︰地名,在 今山西平陸北。(6)溟(ming)︰虞國邑名,在今山西平陸東北。三門︰三 面城門。(7)病︰受損。(8)保︰同“堡”,意思是修築堡壘。逆旅︰客 舍。(9)請罪︰問罪。(10)里克︰晉國大夫。(11)下陽︰虢國邑名,在 今山西平陸南。(12)表︰屏障。 (13)啟︰啟發。這里的意思是助長。(14)玩︰輕視。 (15)甚︰過分。 (16)輔︰面頰。車︰牙床骨。(17)宗︰ 指祖先。 (18)大伯︰周太王的長子。虞仲︰周太王的次子。昭︰宗廟里左 邊的位次。 (19)從︰依從。 (20)嗣︰繼承。(21)穆︰宗廟里右邊的位 次。(22)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 (23)盟府︰主管盟書的官府。(24)享祀︰指祭祀。豐︰豐盛。繁︰同“潔”。(25)據︰依附,這里指保佑。 (26)《周書》︰已經失傳。(27)皇天︰上天。無親︰不分親疏。(28)輔︰ 輔佐。 (29)黍稷︰泛指五谷。馨︰香。明德︰光明德行。(30)繁(yin): 是, (31)馮︰同“憑”,依附。(32)薦︰獻。 (33)吐︰意思是不享用祭 品。 (34)以︰率領。 (35)臘︰年終的大祭,即臘祭。(36)更︰再。舉︰ 舉兵。 (37)朔︰每月初一。 (38)虢公丑︰虢國國君,名丑。(39)館︰住 宿。 (40)膳(yin)︰陪嫁的人或物。秦穆姬︰晉獻公的女兒,秦穆公的夫 人。 (41)修虞祀︰不廢棄虞國的祭祀。(42)職貢︰賦稅和勞役。

    【譯文】

    晉國大夫旬息請求用屈地出產的良馬和垂棘出產的美玉去向 虞國借路,以便攻打虢國。晉獻公說︰“這些東西是我的寶物啊” 荀息回答說︰“如果能向虞國借到路,這些東西就像放在國外庫房 里一樣。”晉獻公說︰“宮之奇還在虞國。”荀息回答說︰“宮之奇 為人懦弱,不能夠堅決進諫。況且他從小同虞君一起長大,虞君 阻他親近。即使他進諫,虞君也不會听從”于是,晉獻公派荀息 去虞國借路,說︰“冀國無道,從顛柃入侵,攻打虞國溟邑的三面 城門。冀國已經被削弱,這也是為了君王的緣故。現在虢國無道, 在客舍里修築堡壘,以侵襲敝國的南部邊邑。我們敢請貴國借路, 以便向虢國問罪。”虞公同意了,並且請求讓自己先去討伐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君,虞君不听,于是起兵伐虢。這年夏天,晉國大 夫里克、荀息領兵會同虞軍攻打虢國,滅掉了下陽。

    “晉獻公再次向虞周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進諫說︰“虢國是 虞國的屏障。虢國滅亡了,虞國必定會跟著被滅掉。晉國的野心 不可助長,對外敵不可忽視。借路給晉國一次就算是過分了。怎 麼可能有第二次?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了 嘴唇牙齒就會受凍。’這話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系啊。”虞 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怎麼會謀害我們?”宮之奇回答說︰ “太伯和虞仲都是太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周朝 的王位。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當過文王的執政大臣,對 周王室立下過功勛,記載他們功績的盟書在盟府里保存著,晉國 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能有什麼愛惜?再說晉國愛虞國,這種 愛比桓叔和莊伯的後人對晉國更親近嗎?桓叔和莊伯的後人有什 麼罪過,而晉獻公把他們都殺掉了,不就是因為他感到他們是一 種威脅嗎?至親的人因為恃寵而威脅到獻公,而且還要把他們殺 掉,何況一個國家對他的威脅呢?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淨, 神明一定會保枯我。”宮之奇說︰“我听說過,鬼神不隨便親近哪 個人,只保佑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 疏,只幫助有德行的人。’還說︰‘五谷祭品不算芳香,只有美德 會芳香四溢。’《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麼不同,只有 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照《周書》這麼說,君主沒有德 行,民眾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神明所依憑的, 在于人的德行。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 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虞公沒有听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 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並說︰ “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著 再發兵了。”

    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虢公丑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扎,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晉軍抓 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 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並把虞國的貢物歸于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並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 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 宗親情,唯利是圖。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 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 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 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于重視民心和道 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 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 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 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 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 去對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 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 時糊涂、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 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 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隨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嘆。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 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歷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即使 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安慰、 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 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這些從慘痛的歷史中總結出來 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 勸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 法奮起抗爭,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既不听勸,又不抗爭,的確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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