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蹴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兩樣不可能同時得到,就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存是我所喜愛的,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兩樣不能同時兼顧,就放棄生存而要義。生存是我所喜愛的,但所喜愛的有超過生存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憎惡的,但我所憎惡的有超過死亡的,所以有些禍患我不躲避。假使人們所喜愛的沒有什麼超過生存的了,那麼凡是可以保命的手段,哪樣不采用呢?假使人們所憎惡的沒有什麼超過死亡的了,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事,哪樣不去干呢?按這麼做就能生存,然而有人卻不去做,按這麼做就能避開禍患,然而有人卻不干,由此可見,所喜愛的有超過生存的,所憎惡的有超過死亡的。不僅僅是賢人有這樣的思想,人人都是有的,只是賢人能不喪失它罷了。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餓死,(但如果)吆喝著施舍給人,路上的餓漢也不願接受;(如果)用腳踢著施舍給人,那就連乞丐也會不屑一顧的。一萬鐘的俸祿,(有人)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本該寧死也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本該寧死也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本該寧死也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讓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行徑不也應該停止了麼?這就叫喪失了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