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丧服小记第十五

类别:经部 作者:戴德、戴圣等 书名:礼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

    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苴杖,竹也。削

    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思缌必稽

    颖攥其馀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

    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

    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

    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庶子

    不祭祢者,明其宗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

    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

    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

    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

    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

    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

    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

    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

    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

    服。絰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絰。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

    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

    姓则书氏。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

    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

    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

    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

    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

    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

    祔必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以

    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

    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

    唯主丧者不除,其馀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

    同者,绳屦。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絰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

    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

    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

    位可也。

    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

    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

    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

    妾无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

    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

    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奔兄弟之丧,先之

    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父不为众子次于外。

    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詘而反以报之。妇祔于

    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

    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

    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

    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

    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

    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

    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

    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奔父之丧。括发

    于堂上,袒降踊,袭絰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

    方,絰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

    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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