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滦阳消夏录一 乌鲁木齐二事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余在乌鲁木齐,军吏具文牒数十纸,捧墨笔请判曰:凡客死于此者,其棺归籍,例给牒。否则魂不得入关。以行于冥司,故不用朱判,其印亦以墨。视其文鄙诞殊甚。余曰:此胥役托词取钱耳,启将军除其例。旬日后,或告城西墟墓中鬼哭,无牒不能归故也。余斥其妄;又旬日,或告鬼哭又近城,斥之如故;越旬日,余所居墙外,颥颥有声,余尚以为胥役所伪;越数日声至窗外,时月明如画,自起寻视,实无一人。同事观御史成曰:公所持理正,虽将军不能夺也。然鬼哭实共闻,不得照者,实亦怨公,盍试一给之,姑间执谗慝之口。倘鬼哭如故,则公亦有词矣。勉从其议。是夜寂然。又军吏宋吉禄在印房,忽眩仆,久而苏云见其母至。俄台军以官牒呈,启视则哈密报吉禄之母来视子,卒于途也。天下事何所不有?儒生论其常耳。余尝作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中一首云:白草飕飕接冷云,关山疆界是谁分,幽魂来往随官牒,原鬼昌黎竟未闻。即此二事也。

    【译文】

    我在乌鲁木齐时,军吏拿来几十张文书,捧着墨笔请我签批,说:“凡是客死在此地的人,其灵枢回家乡,照例要给文书,不然死者灵魂就不能进关。”因这个文书通行于阴曹地府,所以不用朱笔签发,上面的印也是黑色的。文书上的行文字迹都极其低劣,我说:“这不过是里中小吏们变着法子捞钱罢了,应请求将军去掉这个规矩、”过了十天,有人报告我说,城西的墓地里有鬼哭,因为没有文书回不了家乡。我斥责他胡说八道。又过了十天,有人报告鬼哭声近城了。我还像上次那样斥责了他。之后又过了十天,我住处的墙外索索有声。我以为是小吏在捣鬼。过了几天,声音到了窗外。当时月光明亮,我亲自出去寻视,什么也没有发现。同事观成御史说:“你坚持的是正确的,即便是将军也不能责怪你。不过鬼哭是大家都真切地听到了的,得不到文书的鬼,必定要怨恨你。何不试试给它们文书,姑且堵堵那些说三道四的人的嘴。倘若鬼还哭,那么你也有可说的了。”我勉强听从了他的建议,这天夜里鬼就寂然无声了。还有,军中佐吏宋吉禄在掌印的房里,忽然昏倒在地,好久之后他醒过来说,看到他母亲来了。不一会儿台军呈上来一封公文,打开一看,是哈密县报告宋吉禄的母亲来探视儿子,在路上去世了。天下什么事没有,儒生们论起来,说这很平常。我曾写了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其中有一首说:“白草在风中飕飕响,一直远接阴云,关隘山川的疆界是由谁来划分的?鬼魂来往随着公文,在《原鬼》中韩昌黎也没有写到这种事。”写的就是这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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